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記者徐倩)10月23日,華遠地產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遠地產」)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出具的《關於對華遠地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出售暨關聯交易草案的問詢函》(下稱「《問詢函》」)。
針對此前華遠地產在草案中披露的向控股股東北京市華遠集團有限公司出售公司房地產開發業務相關資產及負債這一重大資產重組,《問詢函》中上交所要求華遠地產就這一交易,進一步說明公司持續經營能力、資產評估情況以及相關擔保情況。
其中,草案披露,標的資產2024年4月30日的資產規模分別占公司2023年末總資產和凈資產的86.91%和66.96%,標的資產2023年營業收入占公司營業收入的 98.41%。本次交易完成後,公司原有房地產開發業務相關資產將全部出售,上市公司將聚焦酒店運營、物業管理等,公司的貨幣資金和其他應收款合計為43.11億元,占資產總額的比例為73.45%。對此,上交所要求其公司剩餘業務所處細分領域的市場競爭格局、公司資源積累、歷史經營業績、關聯交易占比等情況,說明公司剩餘業務的核心競爭力,是否對關聯客戶存在重大依賴,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第(五)項的相關規定。同時,說明本次交易所獲資金的具體使用安排,並結合公司前期酒店運營與物業管理業務、資產、人員情況等,說明公司轉型酒店運營、物業管理的戰略規劃,擬增強公司盈利能力與經營穩健性的措施,以及控股股東華遠集團後續是否有置入資產的計劃與安排。
此外,對於資產的評估情況,草案披露,標的資產組包括北京市華遠置業有限公司(下稱「華遠置業」)100%股權、公司對華遠置業及其子公司的應收款項、公司應付債券以及應付款項三個部分,評估採用資產基礎法,評估價值4.68億元,估值增值率132.85%。其中,公司對華遠置業及其子公司的應收款項帳面原值109.64億元,公司應付債券以及應付款項帳麵價值73.69億元,華遠置業100%股權的帳麵價值等情況未作詳細說明。上交所要求其列示華遠置業及其主要子公司的具體財務數據,並結合主要子公司財務狀況及經營情況,說明長期股權投資大幅減值的原因及合理性等。
校對 楊許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