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美國老百姓人人有槍,軍警鎮壓他們時候,不能用槍還擊?

2020-11-20     雷姐的機械空間

原標題:為何美國老百姓人人有槍,軍警鎮壓他們時候,不能用槍還擊?

美國人人手裡有槍,這句話雖然比較誇張,但是也很好的解釋了美國當前槍枝管理的一些問題,雖然美國槍枝泛濫,但卻很少出現大規模槍擊事件,除了幾起惡意的槍擊事件之外,很少聽說美國人一言不合就拔槍射擊,或者來一場西部片里的決鬥。美國的槍枝,已經形成了一種文化,這種文化其實從歐洲人初到美洲大陸就已經奠定了基礎,畢竟要面對成群的野獸和當地的土著印第安人。為了自己的安危,大量的歐洲人就開始人人一把槍,走到哪就帶到哪,畢竟保全自己才是大事,帶把槍沒有什麼稀奇的。

隨著時間的推移,美國倒了獨立戰爭期間,當時的美國人認為,只有手上有槍,才能真正的把英國人趕出去,這讓美國人更加的依賴槍枝。而當美國獨立戰爭期間,總統林肯則更加鼓勵國內的武器廠商生產武器,讓北方的民眾人人一把槍,加入到戰爭中來,所以也導致了美國人擁有槍枝成為了一種習慣,也變成了一種不可剝奪的權利。

雖然變成了習慣和權利,但是很少有人看到美國人上街拿著獵槍,或者是上班的時候包里裝把槍。很多美國人都將槍枝放到了家裡,而且一般情況下都不拿出來,這也形成了一種槍枝自衛的習慣,其原因就是因為美國有一項比較出名的法令「堡壘法」,意思就是只要你家有人闖入,你就可以先斬後奏,不管是誰,先開槍再說。

而到了2020年的美國,全國舉行大型的抗議活動,卻看到只有少數極端分子拿著槍上街,其他大部分人卻沒有這麼做,畢竟美國總統已經下令鎮壓,「愛好自由」的美國人民卻不拿槍進行反抗,實在是有點不可理解。但是從美國的法律上也可以明白一二,原因就在於你抗議,那是你的自由,警方是可以驅趕或者適當的維護治安。但是如果你拿了槍出來嘚瑟,那麼警察甚至是國民警衛隊,則可以直接將其擊斃,理由就是只要你帶槍,那麼你就被定義為暴動,所以打死你是合法的,並且不需要付法律責任,所以一般美國民眾也不敢拿槍出來示威。

畢竟生命只有一次,「自由」用嘴說說就行了,不用拿生命開玩笑。從另一個角度分析,其實美國民眾到底拿沒拿武器出來遊行,其實警察也不知道,畢竟美國的槍枝購買率來看,手槍是最多的武器,同時美國自衛武器中手槍的占比也是很大的。如果遇到警察或者國民警衛隊進行武力鎮壓,這幫美國民眾第一個想到的肯定是跑,而不會是掏出手槍進行自衛,但是並不排除他們手裡有槍。

如果美國民眾與火力強大的國民警衛隊對著開火,那一定是找死,畢竟美國是槍枝合法,但是高級防彈衣卻不合法,所以說面對強大的軍警級別的部隊,美國人還是沒有那麼膽子的。雖然美國允許國民持有槍枝,但是還是有個限度的,你敢拿槍上街上嘚瑟,那肯定會吃槍子,更何況美國警察也有先斬後奏的權利,把你打死了,警察大機率不會受到懲罰,誰讓你沒事拿槍出來嘚瑟了,只能認倒霉。所以說美國雖然人人有槍,但是並不意味著人人都可以隨意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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