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由於自己亂填,又要補稅200多元,還需要真交錢嗎?

2020-04-12   暖心人社

其實,感謝這位網友為我們大家提了一個醒,個人所得稅是個人信息的重要組成部分,千萬不要自己亂填。

亂填之後需要補稅,這種情況是很少遇到的。按照2018年個人所得稅制度改革的模式,我們採取的是年度綜合收入計算個人所得稅。每一個人一年之內享受的免稅額度,達到了6萬元(月均5000元),另外還有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

專項附加扣除,是為了突出因人而異的個人所得稅繳納,從子女教育、大病醫療、繼續教育、房租支出、貸款利息支出、贍養老人支出等六個方面,提出的因人而異的個性化設計。比如我可以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1000元、房租支出1500元、贍養老人支出2000元,額外4500元的專項附加扣除。這樣我的個稅起征點就提升到了9500元每月。當然,如果收入達不到5000元,再高的專項附加扣除都沒用。

實際上,今年實施個人所得稅APP申報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清繳,是第1次的。95%的人不需要進行彙算清繳,一般來說包括三類人:

第一,納稅人需要補稅但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

這實際上是國家的又一潛台詞,月均收入1萬元以下的人不需要補稅的

但是,如果跟題目中所說的這樣,個人非常閒,非要彙算清繳還要補稅,那麼能怪誰呢

國家的潛台詞是你必須要合理納稅,如果通過偷稅漏稅方式導致你的應該繳納的稅款沒有繳納上,這一部分錢是不可能免掉的。比如說,個人每月工資收入1萬元,但是單位沒有給你繳納個人所得稅,這種情況是不允許的。當然責任是單位的,跟個人無關。

第二,納稅人年度彙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這實際上是題目所說的情況,如果需要補交個人所得稅的金額超過400元,可以無需彙算清繳。

但問題是,個人由於胡亂操作,已經彙算清繳了,應該怎麼辦?

第1種選擇當然是個人可以不用去繳錢,等著稅務機關找你。當然稅務機關不會找你。

第2種選擇是個人提交的是通過銀行卡補交稅款,一般是需要等稅管員核實之後再扣費。這種情況下,一般稅管員也會不予通過的。

如果稅管員還沒有審批,我們可以選擇再次申報,申報的時候,出來稅款就不要提交了。

如果稅管員審批通過了,也進行扣稅了,那麼抓緊個人去跑稅務,老實說明情況,申請退稅吧。這樣既增加了稅管員的工作,也增加了自己的麻煩,真的好閒呢。

當然,本來就200多塊錢,可能打個計程車去再返回,錢就差不多了。更何況還需要耗費自己半天時間去問一個不明白的事情,想想還是算了吧。為國家做點貢獻也是應該的。

第三,納稅人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者不申請年度彙算退稅的

如果預繳稅款一致,折騰半天也沒什麼意義,不要浪費時間精力的好。雖然很多人只是手動戳幾下,但是也浪費稅管員的時間呀。

最後一種情況就是個人不申請年度彙算退稅的。這種情況跟題目所說的差不多,個人放棄退稅或者非要補繳稅款,國家是不阻止的。

所以,彙算清繳是一件新生事務,未來隨著大家收入的不斷提升,越來越多的人會享受到退稅優惠,我們退稅的流程也會越來越方便。還請大家一定要仔細審核好,如實申報個人所得稅,才是公民應盡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