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網外聘勞務公司職工,國網應有什麼責任?

2019-12-19     第一電力

  勞務派遣又稱人力派遣、人才租賃、勞動派遣、勞動力租賃、雇員租賃,是指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再由其用工單位向派遣機構支付一筆服務費用的一種用工形式。勞動力給付的事實發生於派遣勞工與要派企業(實際用工單位)之間,要派企業向勞務派遣機構支付服務費,勞務派遣機構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務派遣起源於20世紀的資本主義國家美國,後傳至法國、德國、日本等國。

  


  被派遣職工要通過勞動部門及時積極維權。 目前在國內,無論是國有企業還是私有企業甚或政府單位,存在大量勞務派遣用工現象。 而國家電網(以下簡稱國網)是全球最大的公用事業企業,也存在大量的勞務派遣制用工。 在勞務派遣中,存在三方: 國網是用工單位、勞務派遣公司是用人單位、被派遣職工是勞動者。 既然被派遣職工屬於勞務派遣公司的員工,那麼國網應不應該承擔相關的責任呢? 答案當然是肯定的。

  



  作為勞務派遣公司來說,被派遣職工屬於其招聘的員工,雙方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進行上崗知識、安全教育培訓,為被派遣職工繳納社會保險,每月按時發放工資,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等等。

  


  作為國網公司來說,屬於用工單位,和被派遣職工不是勞動關係,因此不是用人單位。 雖然國網不是用人單位,但並不表示它對被派遣職工不承擔任何責任。 國網公司對被派遣的職工要承擔以下責任: (一)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勞動條件和保護; (二)告知工作要求和報酬; (三)支付加班費、績效獎,提供福利待遇; (四)對在崗被派遣職工培訓; (五)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不得將被派遣職工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 (六)對被派遣職工實行同工同酬的分配辦法。 在實際工作中,存在不少違法派遣現象。 作為被派遣職工,如果勞務派遣公司或者用工單位侵犯到自身的合法權益,一定要通過勞動部門及時積極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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