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妻子出軌,當街毆打陌生男子,這個代價有點大!

2019-10-11     鮀城和風

謝某和楊某是一對恩愛夫妻,楊某懷孕後謝某更是欣喜不已。然而,卻因謝某的衝動讓這幸福的小家庭蒙上了陰影。

2019年4月27日13時許,被告人謝某駕駛摩托車至福建省明溪縣雪峰鎮時代廣場新建公園附近,恰巧看到其妻子楊某與被害人鍾某同坐在小轎車後排座位。謝某便懷疑妻子與鍾某有不正當男女關係,越想越氣,便從摩托車座椅箱內拿出扳手,用扳手敲打鐘某小轎車的前擋風玻璃及駕駛座一側車窗玻璃。

鍾某見狀便下車阻攔,謝某一見鍾某不由分說就用扳手敲打鐘某的頭部、左側腰部等部位,隨後雙方相互扭打,扭打過程中扳手被鍾某搶走,謝某逃跑至時代廣場。

在一旁的楊某嚇壞了,慌忙報了警,警察到現場後,謝某主動到現場承認過錯。經鑑定,鍾某傷情為一處輕傷一級,一處輕傷二級。

經福建省明溪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謝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和罪名成立。被告人自首、認罪認罰、且賠償被害人損失並得到諒解,均可以從輕處罰。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危害程度、悔罪表現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判決被告人謝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

法律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來源:明溪法院、三明中院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dWiHuG0BMH2_cNUgnP0V.html






坐等真相!

2019-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