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生活中,對商鋪進行徵收拆遷的,商鋪就需要停產停業,而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徵收部門要給予補償的,那麼,商鋪拆遷徵收,停產停業損失應該計算幾個月的?
商鋪遭受拆遷要停產停業的,停產停業損失計算多少個月是沒有規定的,補償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二十三條 對因徵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徵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1、收益性。經營性用房由業主自己經營,或由業主出租給他人經營,或以聯營的形式由業主和他人共同經營,但無論業主自營還是出租,都能給業主所有人和實際經營人帶來一定的收益,此謂收益性。
2、租金。租金是收益的基礎,出租他人經營或和他人聯營的經營性用房,一般都需要簽訂出租、聯營合同,合同中需約定具體經營性用房的年租金。
3、區域性。經營性用房的地理位置也是很重要的考量因素,所在地域、繁華程度、交通便利程度、人員流通程度等因素與經營的收益是直接相關的。
我國房屋拆遷補償包括房屋價值補償、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補助和獎勵等幾個方面,而經營性用房拆遷補償的重點就是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但實踐中關於停產停業損失的具體計算卻各有不同,這直接影響到被拆遷人與經營權人的合法權益。實踐中經常採用的計算方法和原則有以下幾種:
1、按被拆遷房屋的總體價值的一定比例計算。首先對非住宅中的營業用房和非營業用房進行了區分。以某地為例,拆遷非住宅房屋造成停業的,屬於營業用房的,拆遷實施單位應當給予不超過拆遷補償款8%的補償;屬於非營業用房的,應當給予不超過貨幣補償金額5%補償。
2、根據房屋面積計算。例如北京規定因拆遷非住宅房屋造成停產、停業經濟損失的,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使用性質,按照每平方米建築面積500元至1500元給予一次性停產停業綜合補助費。
3、根據經營收入、利潤等指標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