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明珠或遭雙重處罰:涉嫌泄漏未公開重大信息

2022-02-17     世事先知道

原標題:董明珠或遭雙重處罰:涉嫌泄漏未公開重大信息

近日,我們知道,董明珠獲得了在格力連任的好消息,也就是說,董明珠可以在格力再干三年,這應該是一個好消息,但是這個好消息還沒有讓董明珠高興多久,董明珠就闖禍了,甚至有吃瓜群眾說董明珠這是得意忘形,所以才口無遮攔,在公開場合說錯了話,那麼董明珠到底說了什麼呢?

在1月16日的2019年第一屆臨時股東大會答股東提問時,董明珠應該是一時疏忽,將格力2018年的業績和利潤說了出來,僅在一天之後,深交所就給格力發送了關注函,根據上海漢聯律師事務所律師宋一欣的表述,董明珠的言論明顯是違規了,而這樣的違規曾經是有先例的。

杭蕭鋼構案件被譽為我國「泄露內幕信息」第一案,如果對比杭蕭鋼構來說的話,董明珠可能會面臨泄露內幕信息的處罰,也就是說,董明珠可能會受到來自證監會和證交所的雙重處罰,而處罰的形式可能是罰款、處分、警示函或者監管措施,在杭蕭鋼構這個案例中,主犯羅高峰犯泄露內幕信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但董明珠或許不會受到這樣的處罰,畢竟董明珠只是一時疏忽,沒有在規定的場合進行紕漏,沒有利用內部消息進行利益交換。

不過總的來說,這對董明珠來說一次教訓,董明珠應該吸取這次教訓的經驗,以後在公開場合,說話還是要注意一些,畢竟格力是上市公司,有些信息是不能隨意的進行公開的,因為這關係到股東和投資者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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