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的理解什麼是自由嗎 | 從《逃避自由》看現代人對自由的誤解

2019-08-05     牧心微筆記

文/牧心

圖/網絡

自由主義的精髓在於你沒有權利把你的那一套理想的人生境界強加到我身上,我也不能強迫你跟我過酒池肉林的生活,因為沒有任何人掌握真理,沒有任何人有把握確定世界上哪一種理想的人生境界是完美的,是絕對真實的。——梁文道

著名詩人裴多菲有一句膾炙人口的詩,大多數人都不陌生——「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二者皆可拋」。

為了自由,人們可以拋棄珍貴的愛情和只有一次的生命,可見「自由」對於每個人的重要性。

然而,另一位哲學家盧梭又說到:「人生而自由,但無往不在枷鎖之中」。那麼,真正的自由到底是什麼呢?我們現在擁有的,又是多大程度上的自由呢?

如果你想知道上述問題的答案,那麼埃里希·弗洛姆的《逃避自由》這本書一定不要錯過。

埃里希·弗洛姆是德裔猶太人,是一位極富盛名的社會學家和哲學家。他的思想融合了弗洛伊德和法蘭克福學派的精華,善於將精神分析應用到人的社會行為上面去,像《愛的藝術》《逃避自由》等振聾發聵的經典著作,均出自弗洛姆之手,因此,他也被被譽為精神分析社會學的奠基人之一。

在《逃避自由》這本書中,弗洛姆提出了一個看起來極其荒謬的論題,那就是現代人並非真正的自由,而是在不斷地「逃避自由」。

這本書誕生於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法西斯集權威脅著人類的共同命運,弗洛姆從心理學角度出發,對當時的社會和政治現狀做出了強有力的批判,提出了自由雖然給現代人帶來了獨立和理性,

01 什麼是真正的自由?

在了解什麼是真正的自由之前,我們需要先定義一下「自由」。

1、 自由是如何產生的?

據統計,對於自由的定義,思想家們有200多種不同的說法,但大體上人們普遍認為:自由的最基本含義是不受限制和阻礙(束縛、控制、強迫或強制),或者說限制或阻礙的不存在。

弗洛姆對於自由的定義是:自由是人存在的特徵,而且,其含義會隨人把自身作為一個獨立和分離的存在物加以認識和理解的程度不同而有所變化。

人們在母體當中的時候,通過臍帶與母親連接;出生後,雖然從生物上與母親斷開了聯繫,但依然離不開母親,這個時候,並不是「自由」的。直到一個人逐漸長大,突然有一天意識到自己是一個獨立的個體了,這個時候,自由的意識才逐步在一個人腦海里浮現出來。

一個兒童長大成人,會經歷很多的叛逆期、自我意識覺醒期,其實就是獨立自主和自由意識的不斷萌芽和發展。年齡越大,渴望獨立與自由的願望就越強烈。

2、 自由的兩個方面

那是不是越掙脫外在的束縛,就就越自由了呢?

弗洛姆通過分析西方中世紀以來的社會現實,認為現代人語境當中的自由,是消極意義上的「擺脫束縛,獲得自由」,而不是積極意義上的「自由發展」。雖然人們也獲得了獨立和理性,但也失去了「歸屬感」和「安全感」。

怎麼來理解這兩個方面呢?

一方面,人們擺脫了以往的的的舊制度和舊觀念的束縛,自己成為了命運的主宰,可以自己決定想幹什麼,想吃什麼,去哪裡旅行,在哪裡安家,找一個什麼樣的伴侶等等。

而另一個方面,這種擺脫束縛後的「自由」,就像人們剛離開母體,要獨自面對這個世界一樣,充滿了不安全感,失去了歸屬感,在面對紛繁複雜的情況時,感到孤獨和無能為力。

你是不是有過同樣的感覺呢?對於現代人來講,快節奏的生活方式,不斷增加的物慾,會讓我們在很多的時候感到力不從心,無能為力——這種情況,幾乎每個人都存在。

因此,人們喜歡追求一種安全感和歸屬感。

弗洛姆因此說:「人在生物學上的弱點,恰是人類文化產生的條件。」從依附母體到必須獨立,從極度安全到獨自面對外在的世界,這個尋找自由的過程,充滿了恐慌和無力,也失去了部分安全感和歸屬感,這就是自由的另外一個方面。

02 人類逃避自由的三個機制是什麼?

人類逃避的,其實是第二個方面的自由,即「積極的自由」。弗洛姆在書中列舉了人類逃避積極自由的三個機制:

1、 權威主義

所謂權威主義,就是趨同或服從於某種權威,從而找到歸屬感和安全感。

這種臣服於某種權威的形式,表現為人的「受虐-施虐」的傾向。

從「受虐」的這個角度看,人們所臣服的權威,可以是一個人,比如說可以是實施家暴的丈夫,也可以是一個團體或者組織,甚至是是一種流行的觀念。這類人號稱自己是自由的,但卻放棄了獨立思考的權利,只是對權威聽之任之。無論權威說什麼,做什麼,他都只是絕對的服從,並不會有自己的自由思考和行動。

而從另一個角度—「施虐」來看,他們喜歡扮演權威的角色,來控制他人,甚至傷害他人。但往往這種「控制」並不是因為他本身強大,而只是因為他內心的軟弱,他需要通過控制甚至傷害他人來達到內心的平衡,消除內心對孤獨的恐懼。

看看那些家暴施暴者們就知道了,一旦妻子準備離開,可能他們就要服軟,變得「慫」起來,因為控制的對象沒了,無法通過「施暴」來實現自己的自由控制了。

2、 破壞欲

破壞欲是一種更加極端的方式,我們可以理解為:既然這個世界讓我孤立無援,那我直接摧毀它好了。

雨果的名著《巴黎聖母院》當中,神父克洛德得不到心愛的女人愛斯米蘭達,便採取了極端的方式對對待她,那就是對她處以僥倖,讓她毀滅。

再比如,在現實生活中,很多人對於小區內養狗這個事情非常反感,但他們提出的解決反感卻是禁止小區內任何一個人養狗,這就走向了另外一個極端。

弗洛姆分析了這種破壞欲大都產生於當時歐洲的中層階級下層,因為他們承受了更多生活的壓力,導致了壓抑感的爆發。

3、 機械趨同

為了尋求安全感和歸屬感,人們最喜歡做的事情就是屈從於大多數,也就是所謂的「隨大流」。

特立獨行總是大機率會遭到反對甚至排擠,而這種感覺會讓人內心感到更加的恐慌和孤獨,因此,為了逃避這種恐慌和孤獨,人們選擇與大多數人保持一致,持一樣的觀點,追一樣的潮流。

如果你問他,為什麼對一件事情採取這樣的看法,他會說:因為大家都這麼看啊!

傳播學大師沃爾特·李普曼曾說過:「在人人想法都差不多的地方,沒有人會想太多。」

和大多數人採取一致,是人們逃避自由的第三個機制。

這三個機制各有不同,但他們都使得人們喪失了自我,也失去了真正的自由。

03 如何實現積極的自由

弗洛姆的這本書誕生於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分析和批判的是當時的歐洲社會,但他並沒有就此止步,他認為,同樣的情況也存在於現代民主社會中。

那現代人如何不再逃避自由,如何面對自由的困境呢?

弗洛姆在書的最後給出了答案,即我們無法後退,只有前進。我們需要通過自我的實現來掌握真正的自由,實現積極意義上的自由。

那麼應當如何做呢?

首先,應當分清楚什麼才是真正意義上的自由——衝破傳統傳統權威的束縛獲得的自由,不等於真正自我發展的自由。

史蒂芬·柯維在他的《高效能人士的7個習慣》中,指出積極主動是人應當具備的第一個習慣,而積極主動的第一個要義,就是人們有自由地選擇自己的生活方式的權利。人們可以對自己的人生負積極的責任,而不是消極等待安排。

因此, 人們也應當重新定義對「自由」的看法。

其次,通過愛與創造,與他人連為一體,成為真正獨立的個體。

阿德勒的個體心理學指出,人生受有三大約束:第一大約束,使我們都生活在地球這個小小的星球上,沒有其他星球可以居住,因此,受大環境的約束,人們想要生存下去就必須工作;第二個約束是,沒有人是獨立、唯一的存在,每個人都要與其他人發生關係,與他人群居;第三個約束是人類由男女兩性構成,因此要面對兩性問題和人類的繁衍問題。

三大約束決定了人們面對著人生的三大任務,即工作、社會關係與性。

通過對這三大任務的解讀, 人們可以發現,只有學會與他人合作,與他人連為一體,才能夠找到生命的意義,而與他人進行合作與聯繫的關鍵因素,就是產生感情,用感情維繫。

任何人都不可能在這個聯繫緊密的世界靠單打獨鬥而獲得安全感和歸屬感,也就不可能獲得自由。

最後,實現積極的自由,需要了解生命真正的意義。

每個人對於生命的意義解讀都有不同,但可以肯定的是,一個人採取什麼樣的生活方式和行為方式,其實體現了他對於生命意義的理解。

一個以吃喝玩樂為生活方式的人,享受人生就是他的生命意義;

一個以研發新產品、方便大眾生活的人,服務社會就是他生命的意義;

一個總做慈善、樂善好施的人,幫助別人就是他的生命意義。

阿德勒在《自卑與超越》中說:「個人化的意義,其實毫無意義。生命,就意味著做出貢獻。」

因此,要想實現真正的自由,就必須要掌握生命真正的意義所在,否則,你的自由就是能是狹隘和消極的自由。

04 結語

弗蘭克爾在《活出生命的意義》中指出,「有一樣東西你是不能從人的手中奪去的,那就是最寶貴的自由,人們一直擁有在任何環境中選擇自己的態度和行為方式的自由。」

讀畢《逃避自由》這本書,我們又對什麼是真正積極的「自由」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改變消極的生活方式,積極直面人生中有關積極自由的挑戰,通過愛、合作和創造,成為真正獨立自由的個體。

附:

【參考文獻】

《逃避自由》 [美]艾里希·弗洛姆

《自卑與超越》 [奧]阿爾弗雷德·阿德勒

《活出生命的意義》 [奧]維克多·弗蘭克

《高效能人士的7個習慣》 [美]史蒂芬·柯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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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axKvYWwBUcHTFCnffwE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