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國內的大壕們不必再冒險攜「金」出境,搭建信託了。
往年大壕們擠破了腦袋想出去,最擔心的莫過於境內信託會被拿來償債,被法院保全,百年後落得人財兩空。而現在,隨著國內信託法日益完善,國內信託已經開始像西方的家族信託一樣,除投資外,還有財富管理的功能。
近日,最高法發布了一份文件,裡頭提到信託財產不屬於清算財產,不能被訴訟保全。
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
用人話來說就是最高法現在明確蓋章,家族信託具有資產隔離的功能,只要是合法信託,除了規定的特別情況外,無須擔心信託無效、被撤銷、被強制執行……
這可以說是境內信託發展歷程中相當重要的一個時間點,我們團隊的稅務師預測中國信託將迎來井噴,真讓人興奮啊!
不過,考慮到每次發關於信託的文章,就有讀者發問,你們老說信託,究竟有什麼妙用,有什麼好啊,朋友們困惑重重。所以咱們今天不討論這件事的意義,咱們就用幾個案例,給大家簡單介紹一下信託。
PART 1
信託究竟是什麼?打個比方,它有點點像保險,涉及到幾個角色:委託人、受託人和受益人,但相對於保險,又更具有個性化。
假設你有一大筆珠寶,平時將其隨意放在桌面上,沒有打理,每個人進到房間,一眼就能看到,孩子們也可以把這些珠寶拿起來隨意把玩。這種情況下,珠寶是不是很容易丟呢?
當有一天,你突然意識到繼續明晃晃地放在桌上不好,於是找了個藏寶箱,把珠寶放進去,並且交給專業人士A,與A訂立協議,讓ta幫你保管、打理這些珠寶,同時你還擔心孩子長大後揮霍無度,與A約定,等到去世後,再把這批珠寶按每年一定量的形式傳給孩子。
在這樣一個框架下,我們就可以簡單地把信託理解成你放了珠寶的那個藏寶箱,珠寶是你的財富,而你是委託人,委託了專業人士A幫你做事,A就成了受託人,至於受益人就是你的孩子。
這時有人就要發問了,珠寶放在箱子裡,還是我的珠寶,但在現實生活中,為什麼信託就被視為是受託人以外的財產呢?
還是簡單來說,錢拿出來建立信託的時候,就是花出去的狀態了。按常理來講,花出去的錢是不是就不算我們的財產了?既然不是我們的財產,債權人又怎麼能夠拿走呢?
如此設計下,信託就產生了一個效果:當我們身負債務時,債權人是無法要求將信託里的這部分財產拿來償債的,相應地,它就產生了避稅和財產傳承功能,再加上信託里的錢怎麼花,以什麼方式花,受託人可以自行規定,所以信託是一個極具個性化的工具。
當然,要是發生以下這四種特殊情況例外,信託還是會被強制執行的,用人話翻譯大概是:
- 已經欠債了才去設立信託;
- 信託本身產生的債務;
- 信託本身要承擔的稅款
- 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理解了信託大概是什麼意思,咱們來看看做得好的家族信託是怎麼設計的。
考慮到知名大佬們的家族信託目前都設置在海外,國內信託目前只能算產品,還不算是成熟的信託工具,所以咱們這次拿離岸信託典範——龍湖地產的吳亞軍、蔡奎家族信託舉例。
話先說在前頭,運用這一框架,吳亞軍和蔡奎不僅和平離婚,同時吳姐在離婚後還不費一兵一卒搞定了傳承,沒有稅費、不用股東表決就把股權轉到女兒手中。
怎麼做到的?一切要源於龍湖神侶上市前的高瞻遠矚啊。
2009年,龍湖地產在香港上市,上市前吳姐和蔡哥提前2年通過家族信託把股權分配安排好。
在那時,他們不僅討論上市後各自持股比例是多少,也考慮到了要是遇到婚變,雙方名下的財產得怎麼分。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吳姐深諳其道。
因此,為了上市,吳姐和蔡哥在2007年開始部署。
吳亞軍夫婦兩人先是在開曼註冊了兩家空殼公司——Charm Talent(吳姐控制)和Precious Full(蔡哥控制)。
後來,吳姐和蔡哥又分別設立以各自家族為受益對象的家族信託。
吳姐的稱為吳氏家族信託,蔡哥的稱為蔡氏家族信託,兩人分別作為各自信託的委託人和保護人,把開曼兩個公司的股權以饋贈的方式注入滙豐國際信託的兩個子公司Sliver Sea(吳姐控制)和Silver Land(蔡哥控制)。
同時,兩夫婦信託有一個共同受益對象,名為Fit All信託,這個信託下的受益對象實際上是龍湖地產的員工和管理層。
架構設計完成後,吳姐和蔡哥雖然通過各自家族信託各自持股,但在權益披露上,則是顯示二人共同持有龍湖地產75.6%的股票份額。
這意味著,感情狀況良好時,兩人通過信託持有股份,共享財富。感情破裂決定離婚時,分割信託財產,一人帶走一個信託,各自安好。
這麼做的好處是把夫妻財產以及家族和企業財產隔離了,夫妻離婚對企業影響不大。
於是,時間來到2012年,吳姐和蔡哥決定離婚。離婚相應地帶來了財產分割,吳姐分得龍湖地產45.4%份額,蔡哥30.2%。
我們都知道,企業主的生活影響企業方方面面,離婚最擔心的是市場情緒帶來的股價下跌以及財產分配帶來的股權稀釋,引起控股權變動。
而這怎麼能難得倒吳姐和蔡哥呢!別忘了,在上市前兩人早就利用信託談好了財產分割的問題,因此真到離婚時只是把各自從對方家族信託的受益人名單中除名而已,除此之外, 別無變動。
公司保住了,股價沒跌,財產也悄無聲息分割完了,吳姐和蔡哥輕鬆演繹和平分手,重獲單身。
當然,吳姐要是在這裡止步怎麼配得上她中國女首富的地位,離完婚吳姐再度發揮「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的精神,時局變動,為了避免夜長夢多,還是先把財產傳給女兒再說。在中國打造一個豪門不容易,祖孫三代家業永續,先從吳姐這一代做起!
那吳姐怎麼折騰的呢?
先讓女兒在滙豐國際成立信託,我們在這裡簡單稱吳姐女兒這個信託為「女兒信託」,再讓滙豐國際將子公司Silver Sea(吳姐控制的)股權派至女兒信託中。
由於吳氏信託和女兒信託的委託人都是滙豐國際,因此這筆錢其實相當於本來左手拿著的,現在變成右手拿著,人還是那個人,但實現財富轉移的同時保持公司控股架構沒有發生變化。
最後,吳姐技高一籌,還讓女兒發了聲明,即使分派了,但投票權依然牢牢鎖在自己手中。
好一位女中豪傑。
PART 2
同樣的思路,不僅產生了家族信託,還產生了保險金信託。
我們曾經說過,稅收籌劃不是每個人都適合,因為它需要一定成本。
拿吳姐上面這個操作來說,從離岸島建公司,搭建信託,到後續信託的管理費,相應地吳姐和吳姐家人最好身份配置也跟上這些零碎的玩意,一整套操作下來,門檻不低。
但是,我們有些財富新貴早早就有了財產傳承的擔憂,難道因為門檻比較高就不能利用這些工具來守護財富了嗎?
其實也不是不行,但是壕們可以算筆帳,用這種方式不經濟划算啊。
出於這種兩難困境,保險金信託出現了。
保險金信託和家族信託相比,沒有那麼高的門檻,對身份、稅費也沒有那麼多的要求,比較適合中小企業主使用,但相應地,它所能守護的財富範圍就有一定限度。因為投保巨額保單的審查要求也是很嚴的。
它把保險和信託結合起來,投保人和信託機構簽訂協議,信託機構作為委託人進行投保,當被保險人身故或發生應當理賠、給付滿期保險金時,保險金是給付到信託機構的,從而實現投保人財產隔離的目的。
看起來很暈,同樣我們還是講個案例給大家感受一下。
X先生來自上海,單身,今年已經54歲,膝下有一女,19歲,正在國外求學。
X先生在財產傳承上遇到的問題是,女孩現在還在求學,未來可能在國外定居,加上女兒對理財投資沒有興趣,未來這一大筆錢交給女兒,女兒要怎麼打理是一個問題。
另外女兒肯定是會結婚組建家庭的,萬一國外求學找來一個洋女婿,兩人要是出現婚變,自己辛苦半生的財產豈不是要拱手讓人,那在結婚前又應該怎麼隔離女兒的夫妻財產呢?
我們以最簡單的方法來解決這個問題。
X先生可以為自己購買一份終身壽險。
在投保前先於信託公司簽訂協議,由信託公司作為X先生保單的投保人和受益人,同時約定信託的委託人為X先生自己,信託的受益人為女兒。
這樣,當X先生出事時,保險金進入信託公司,由信託公司來打理這筆財產,並且按照X先生與信託公司簽訂的協議對保險金進行分配。
因為信託的設計非常個性化,所以X先生對保險金怎麼用可以考慮分成幾個部分:
- 孩子往後的生活費用、進修費用:可以選擇按月領取,滿足日常需求
- 孩子結婚成人後有自己的事業了,可以給她留一筆錢用於救急
- 孩子達到退休年齡,可以一次性領取保險金信託里剩下的資產,作為養老費用。
由於保單的投保人和受益人都是信託公司,而X先生又是保單的委託人,所以即使X先生負債,信託財產也不會被拿來抵押,同時信託機構幫忙打理資產,按月定時定量給付女兒資產,也減小了後代揮霍財產的風險。
PART 3
關於信託的作用、種類還有很多。在這裡只是簡單給大家做個介紹。其實中國的富豪大佬們早已紛紛加入到信託大隊伍中,為自己的財富鎖上銅牆鐵壁。
這幾天,胡潤各種各樣的報告相繼出爐,其中就有一條談到——
- 中國未來10年將有17萬億財富傳給下一代,
- 未來20年將有39萬億財富傳給下一代,
- 未來30年將有60萬億財富傳給下一代。
在人類財富史上,比企業結構調整更沒有定數的是你永遠不知道你的財富會面臨著什麼樣的繼承人。
優秀、勤勉、踏實、靈活的自然好,但生命繁衍沒有那麼多確定性,每一次代際傳承對有心人來說其實也是一次財富易主,資產換姓的機會。
風險往往比我們想像中的離我們更近!
而不管是家族傳承還是財產隔離,壕們使盡各種方法,走遍各條道路,最終想到達的都是同一個羅馬:家業永續、基業長青。
財富傳承的工具很多,我們會陸續介紹,而像信託這種工具 ,其實就詮釋了洛克菲勒家族的那句財富哲學:
成功的關鍵是名下不擁有任何財產,但卻控制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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