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不吃我買的8塊錢的火燒,嫌肉少」,你的父母,也會嫌你窮

2020-07-07     公子逸

原標題:「我媽不吃我買的8塊錢的火燒,嫌肉少」,你的父母,也會嫌你窮

文|公子逸

在我老家,驢肉火燒,這種食物是很常見的食物。

到了有集市的時候,家裡有老人孩子的,都會給老人和孩子買上幾個。

我家裡的一個親戚,極度偏心眼。

她有兩個女兒,小女兒過得好,大女兒過得不好。對於小女兒,每次集市上什麼都不給她買,她也喜歡人家。人家不給她買,她給人家買,哄著人家吃,她都高興。

可對於過得不好的大女兒,人家給她買最好的那種火燒,她都看不上,嫌肉少。

你永遠不要低估了父母的這種偏心和捧高踩低的程度,因為有時候真的會讓你瞠目結舌。

有一次,大女兒給她買的8塊錢的驢肉的,小女兒怕花錢買的2塊錢燜子的。結果,她愣是吃小女兒買的,不吃大女兒買的,還說:「肉這麼少,是8塊錢的嗎?這是好肉嗎?我都不放心吃。」

還有一次,大女兒又是買的8塊錢的,為了怕肉少,還特意跟攤主吵了好幾句。結果,我這個親戚,全都給小女兒吃了,還說:「你給我買了,就是我的。我就願意叫我家小妮吃,她吃了,比我吃了,我還高興。」

她兩個女兒小時候,她並沒有這麼偏心眼。

她兩個女兒小的時候,她也並沒有這麼偏心。

小女兒,學習不好,沒上大學。大女兒學習好,還上了大學。

她當時也是對大女兒引以為傲的。

她小女兒因為沒上學,結婚很早,相親的對象也是她相中的。因為就在同村,她跟小女兒的來往一直很密切。

她本來盼著大女兒上大學有出息,結果她大女兒畢業後,一直找不到合適的工作,在外邊打工的時候,還領回來了一個沒上過大學的男人,非要結婚。

她死活不同意,因為這個男人無父無母,別說房車了,連彩禮都沒有。

可大女兒非要嫁,她沒辦法,就跟大女兒成了仇人。

她覺得:「我供你上大學,是為了讓你給家裡爭光的,不是讓你找個男人回來丟人的。」

她大女兒就這樣跟男人租房子結了婚,兩個人過得十分貧寒。

她覺得小女兒有錢,能指望上。大女兒沒錢,指望不上。

她小女兒的老公是做小生意的。

雖然也算不上多富裕,但是她小女兒結婚的時候,男方家裡出了房子,出了車,還出了彩禮。並且因為小女兒有婆家,也就算了有依仗,用她的話說:「有爹媽和沒爹媽能一樣嗎?小妮就算什麼都不幹,她的孩子也有兩套房子可以繼承。家裡又有門面,不愁吃穿。我以後要是有什麼,小妮也有能力拿出錢來。」

而對於大女兒,自從大女兒回來後,她就全都是不滿,張口就罵的那種:「老大她傻,嫁漢嫁漢,穿衣吃飯。那個男人什麼都沒有,她還要嫁。他們以後有了孩子,要養孩子,連個房子都沒有。她以後別說養我,別惦記我這點東西就算好了。」

有人說她,當媽的,孩子過得不好了,不想著幫襯。孩子過得不好了,你還嫌棄。

她理直氣壯地說:「我養孩子圖個什麼?我供她吃,供她穿,供她上學。她當女兒的,給我帶來過一點好處不?」

她給女兒們要「好處」,是錯嗎?

也沒錯。

我們經常會說,我們養孩子不是為了養老,而是為了讓他去看看這個世界。

可等到我們老了,孩子就是對我們有養老的義務的。而我們很大程度上也是需要兒女養老的。

關鍵的是,這份養老,是出於義務,還是出於父母子女之間的情分。

她辛苦把兩個女兒養大,想要自己老了,兩個女兒有能力照顧自己這並沒有什麼錯。但是這份要求,該出於,她愛過自己的孩子,而她的孩子也愛她,願意給她養老。

而非,把養孩子,直接上升為就是為了養老。

她能給我養老,我就愛她。

她不能給我養老,我就不愛她了。

一旦父母子女之間的關係,只剩下了這種「權利義務」關係,而不再談感情,那麼這情分就會淡薄。

你的父母,也會嫌你窮,是現實

其實,我這個親戚這種根據窮富,根據以後誰能給自己養老來區別對待孩子的例子並不少見。

我爸年輕的時候,很不受我爺爺待見。原因是我爸爸,太招搖,沒個踏實勁。我爸媽剛結婚的時候,也特別窮,我爺爺就特別看不上我爸,時常要罵幾句。

後來,我爸漸漸有錢了,經常買東西孝敬我爺爺,我爺爺對待我爸爸的態度就明顯好了很多。

等到我爺爺去世的時候,因為我爸出了更多的錢,承擔了更多的義務,我爺爺對誰都不滿,唯一對我爸滿意。

我爺爺從心裡就喜歡我爸爸嗎?

並不是。

可是,我爺爺喜歡更優秀,更有本事的孩子。

而這就是現實。

大多數家長,都喜歡更優秀,更有本事,能給自己帶來更多好處的孩子。

勸那些「勢利」的父母。

其實,有錢的孩子就一定孝順父母嗎?

未必。

就像我親戚家的小女兒,到了父母家裡,從來都是不幹活的。人家話說的很好,但是父母一般有什麼事,人家能躲就躲。而她的婆家,對自己的親家也並不滿意。

她想要指望自己的小女兒,她小女兒的公婆也想指望兒子,都想指望人家,人家就會覺得壓力大。因為壓力大,就會想要得到更多的東西,如果覺得自己得不到了,那就會有所推託。

就目前來看,小女兒並沒有大女兒孝順,她更多的是想要從父母這裡得到。她覺得父母要指望她,於是想要得到更多。可對於父母的養老,她卻覺得又不是她自己。

而大女兒一般到了父母家裡,就會洗衣做飯,幫助老人幹活。大女兒的想法是,父母供自己上學了,自己辜負了父母的期望,婚事上又讓父母不痛快,於是加倍想要對父母好,於是對父母格外孝敬。

即使她媽已經如此嫌貧愛富了,但是,她依舊覺得是自己辜負了父母的期望。

大女兒就真的會窮一輩子嗎?

你到老了,就真的能指望上小女兒,指望不上大女兒嗎?未必。

勸「過得窮」的兒女,要上進。

我們想要讓別人看得起,就要有讓別人看得起的資本。即使是你的父母,他們也不會始終無條件地愛你。

其實,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係,靠的從來不僅僅是親情,還有日常的往來和相處。

作為子女,我們好好奮鬥的意義,從某種程度而言,有一部分的原因就是為了讓父母老有所依。

父母指望不指望我們,是他們的想法。

而我們讓自己有贍養他們的能力,則是我們的想法。

最怕這一生庸碌無為,還聊以自慰平淡是真。

我很佩服那種,父母生病後,一下子能拿出很多錢,給父母治病的那種子女。那何嘗不是一種最實際的孝敬。

而如果等父母老了,病了,我們徒有孝心,卻沒有能力,何嘗不是一種遺憾呢?

所以,努力上進,好好奮鬥,為了自己,也為了父母。

別只圖了愛情,別蹉跎了時光,別讓父母對她的養老沒有安全感,也別讓自己因為能力不及,有所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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