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約保證金難退回 山東省財政廳:能兌現的馬上兌現

2019-09-20   法律與生活

《法律與生活》綜合消息,9月19日晚,大型問政節目《問政山東》播出第29期,聚焦財政領域,接受問政的省直單位是山東省財政廳。

(大型問政節目《問政山東》)

針對日照出現的多起履約保證金退款慢、退款難的情況,山東省財政廳廳長劉興雲在19日晚播出的《問政山東》節目現場表示,這說明了政府不守信、財政監督不到位的問題。他現場承諾,明天就到現場了解情況,能兌現馬上兌現,並且舉一反三,建立監控機制、舉報機制。對於財政部門工作人員不執行政策、違反政策的,堅決處理。

履約保證金,是指政府採購行為的中標人在合同執行前所要交納的一筆保證金,如果中標人在完成合同的過程中,出現了違約或者不合格的問題,那麼這筆錢可能會被沒收或者被扣除。按照有關規定,在完成合同的過程中,如果沒有出現問題,工程最終驗收合格,那麼這筆保證金是就要退還。然而在山東省的個別地方卻出現了一個怪現象,履約保證金交上去容易,退回來卻難上加難。

由日照市東港區水利局發包的小型水庫保險加固工程項目,由日照市水利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承包。記者在東港區水利局看到,這個項目屬於政府採購項目,然而工程驗收後,履約保證金卻一直沒有退還給承包公司。記者在一張收據上看到,這個項目的履約保證金和農民工工資擔保金合計125000多元,如今項目通過驗收已經有兩個多月,發包方的工作人員卻表示,要拿到這筆錢,還要再等等。

在日照市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的另一份承包合同上,同樣也有一筆10萬元的履約保證金沒有退還,發包方日照國際海洋城水利工程建設管理處已經拖了7年之久。拖欠7年之久的保證金還能退回嗎?「現在很難,海洋城項目合併之後,收過來的資料不多,原來驗收的資料全部丟失了。」在日照市東港區水利局工作人員竟然給出了這樣的答覆。

在日照,履約保證金退款慢、退款難的情況並非個例。早在2016年11月25號,財政部就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採購需求和履約驗收管理的指導意見,要求驗收合格的項目採購人應當根據採購合同的約定,及時向供應商支付採購資金、退還履約保證金。針對調查發現的問題和指導意見的落實情況,財政局工作人員表示,「我給你打電話問問什麼情況,可以給他們協調協調,如果實在不行的話,你們只能去起訴他們做訴訟。」

履約保證金本來是約束企業行為的,然而,當企業按照合同的約定完成了工程並驗收合格,政府部門卻是一拖再拖不給退還。對此,山東省財政廳廳長劉興雲在《問政山東》節目現場說,「這個例子說明了政府的不守信、財政監督不到位的問題。之所以企業處在這樣一個弱勢的情況,還是我們的工作落實不到位,推進力度不夠造成的。」他說,今年6月份山東省財政廳出台了相關政策,要求項目完成以後儘快退還履約保證金,7月份對這個問題又專門做了強調。出現這個問題,確實讓人覺得很憤慨,特別是政府部門拖欠企業的保證金,有的甚至長達幾年,確實不應該。

「這個問題發生在東港區的水利工程建設領域,非常不應該,說明我們在工作當中,還有很多不紮實、不細緻、不到位的地方,必須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日照市東港區主持政府工作的區委副書記辛崇良說,在工程程序的運作過程當中,相關部門和單位沒有認真履責,認真從企業的角度考慮資金的運轉,給企業帶來了很大的困難,非常不應該。「我們將以此為契機,對全區的各類建設工程進行全面核查核實,對發現的類似問題,將第一時間按照合同約定落實到位。同時徹查在過程當中的不作為、慢作為、甚至是亂作為的現象,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財政局這種回答我都不滿意!」對於財政部門工作人員說的「不行就給你們協調協調,實在不行你們就起訴」的說法,劉興雲現場表示,財政部門是要協調,但是出現問題以後,就要按照制度和政策,該調整就調整,該執行的就執行。「明天我們就到現場了解情況,能兌現馬上兌現,不能再拖。同時,針對這種情況舉一反三,建立監控機制、舉報機制。財政部門的同志一定要挺直腰杆,不執行政策、違反政策的,要堅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