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男子經常頭昏被女友提醒查看監控,瞬間毛骨悚然,差點枉死

2023-02-22     生活像爬山

原標題:案例:男子經常頭昏被女友提醒查看監控,瞬間毛骨悚然,差點枉死

「不要把自己的後背留給別人。」三歲幼兒的父母都會特意叮囑孩子不能輕易相信陌生人,但在生活中,很多危險往往來源於你的熟人。

在利益面前,親近的關係不堪一擊,背後捅刀子的人千防萬防都是防不住的。

小李(化名,文中人名均為化名)出生於北方,家庭條件不是很好的他憑藉自己的勤奮努力考上了博士。

離開學校這座象牙塔後進入了當地的機構工作,任職研究員,稱得上一句年輕有為。

小李的學歷是一同入職的新同事中最高的,再加上他長得帥氣,很受單位領導的看重,自入職以來事業都是平步青雲。

事業順利雖然離不開前輩的幫助,但也與小李本人的工作能力有關。

小李學到的可都是真材實料,能力突出,進入職場不過短短几年就成了項目負責人,薪水翻了幾番。

而立之年事業穩步前行,自己又有一個溫柔體貼的女朋友,小李似乎拿著人生贏家的劇本,但一次意外發現,讓小李差點就失去一切。

一次,小李在實驗室工作時趕到頭昏腦漲,他以為自己是太過於勞累了,在女朋友的陪伴下到醫院做了一次全身體檢。

令人意外的是,小李的身體並沒有什麼問題,身體中的細胞活還比同齡人要好一些!

一天晚上,小李因為項目緊張還在單位加班,小李的女朋友來到辦公室陪他加班,她喝了一口小李水杯中的水,臉色大變。

女朋友算小李半個同行,對化學知識很了解,她告訴小李,他水杯里的水味道很奇怪,疑似含有什麼對身體不好的物質。

小李對水杯中的水進行檢驗後,發現了令他頭暈的真相:水裡含有疊氮化鈉!

疊氮化鈉是一種可溶於水的化學物質,本身是含有毒的,少量接觸會讓人頭暈耳鳴,假如長期進入人體,有致命的可能!

小李冷汗浸濕了後背,他拉著女朋友討論了各種可能,被女友提醒:「會不會是單位里有誰和你結仇?要不看看監控吧!」

單位中的同事們平常都對小李和顏悅色,彼此之間也沒發生過什麼過節,小李從沒想過加害自己的人就在身邊。

來到保安室打開監控畫面後,小李看到了一個熟悉的身影,他項目組裡的下屬,名叫小孫。

小孫頭幾次下毒非常謹慎,都是挑著小李辦公室沒有人的時間,蒙面戴頭套進入辦公室的。

但人在河邊走哪能不濕鞋,監控正好拍下了小孫頭套滑落的時刻,也就是這次意外,讓小孫的下毒行徑徹底敗露!

小李立刻報警,向公安機關提供了這段監控視頻。面對鐵一般的證據,小孫沒有狡辯,承認了自己對小李的加害行為。

小孫是小李的老領導,他大小李一歲,小李初入職場時,小孫就是他的領路人。

只不過小李能力出色又得領導器重,地位漸漸地超過了這位老領導,小孫覺得自己丟了面子,又在工作上與小李有利益衝突,就對他心生怨恨。

久而久之,自己得不到升遷機會,又因為小李安排的工作太過於繁忙導致身體出了些慢疾病,小孫就決定暗中給小李下毒,讓他也嘗嘗一無所有的滋味!

小孫的行為構成故意人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對故意人作出了解釋:故意人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

犯故意人罪情節較輕者多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社會影響較大處無期徒刑、刑。

小孫利用劇毒物質危害同事小李的生命安全,下毒持續的時間長,心思深沉,沒有正視他人生命,是預謀人。

但小李發現及時,生命沒有受到急威脅,經一審審判,小孫被判處十年有期徒刑。

面對這樣的審判結果,被告人小孫提出了抗辯。

他認為自己的下毒量並不致,再說小李經體檢後身體器官並沒有受損跡象,十年有期徒刑太重了!

二審駁回了小孫的抗辯,維持原判,心有歹意的小孫最終受到了法律的懲罰。

作為一名化學博士,小孫自知化學物質如果運用不得當,會對人體造成致命的危害,卻還因為利益暗中謀害自己抬頭不見低頭見的同事,這樣的心實在是險惡無比!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想要加害他人的人註定不會有什麼好下場。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多注意自己的身體健康,對飲水、食物留有一分警惕,離開自己視線的飲品、餐點就不再入口,防範有心人的加害。

(文中人名均為化名,為保證當事人隱私故引去,切勿對號入座;文中圖片來源於網絡,與文章內容無關,僅為配合寫作效果,如有侵權請私信作者刪除;文章情節略作潤色;尊重原創、無授權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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