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巡視組原組長為何泄露巡視秘密

2023-12-26   中國新聞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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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巡視組原組長為何泄露巡視秘密

一則開除黨籍的通報引發社會諸多關注。

12月22日,江西省紀委省監委網站發布消息,江西省委巡視組原組長盧作全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盧作全今年63歲,江西修水人,早年在軍隊工作,轉戰地方後在江西省紀委、江西省地稅局,以及南昌市委工作,擔任過南昌市紀委書記,江西省委巡視組組長,2019年6月退休。

退休四年後,今年7月盧作全被查,五個月後被開除黨籍。值得注意的是,官方通報稱,盧作全濫用紀檢監察權,退而不「休」,破壞政治生態,泄露巡視工作秘密。

何為巡視工作秘密,泄露巡視工作秘密有何危害?

典型的執紀違紀、執法違法

中國廉政法制研究會常務理事、副秘書長彭新林向中國新聞周刊解釋說,巡視工作秘密的內容,主要包括巡視前的計劃安排,巡視中的談話反映、信訪舉報、擬深入了解的問題,巡視後報告和移交的問題線索,以及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項。

「機事不密則害成」,彭新林說,對於巡視工作而言,保密工作極端重要。巡視工作秘密一旦被泄露,會嚴重影響巡視工作的順利開展,也會給黨的事業造成嚴重損害,帶來無法彌補的損失。

一位紀檢監察幹部向中國新聞周刊表示,「凡是和巡視工作有關的都是秘密,有的事情甚至只能是組長知道。」巡視工作秘密被泄露,後果非常嚴重,有的人可能會提前串通口徑,有的人會轉移、銷毀相關證據,還有的人可能通過關係網,干擾巡視工作。

另一位參加過巡視工作的人士向中國新聞周刊表示,巡視工作不僅對巡視人員有要求,對被巡視的單位及個人也有要求。被巡視單位及個人亦不得泄露巡視工作秘密。

「泄露巡視工作秘密的方式和途徑多種多樣,既可以是公開泄露,也可以是秘密泄露,既可以是交原物的方式泄露,也可以用影印、攝影、複印等方式泄露。」彭新林說。

一般來說,泄露巡視工作秘密的原因主要是徇私徇情、謀取私利。彭新林認為,盧作全曾任江西省委巡視組組長,本應帶頭強化自我監督,做自覺遵守黨紀國法的表率,但其辜負組織信任,私自留存紀律審查材料,泄露巡視工作秘密,屬於典型的執紀違紀、執法違法,嚴重違反巡視工作紀律和安全保密規定。

此外,彭新林提到,巡視工作人員代表了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必須帶頭嚴格遵守黨的紀律和有關規定。巡視人員泄露工作秘密,嚴重損害巡視工作的公信力、嚴肅性、權威性。

對執紀違紀、執法違法者「零容忍」

盧作全生於1960年,18歲開始在部隊服役,歷任戰士、營部書記、政治指導員、宣傳科長、組織科長、團政治委員、黨委書記等職。

2003年,43歲的盧作全轉戰地方,歷任江西省紀委調研法規室副處級紀檢員、正處級紀檢員、辦公廳副主任、後勤服務中心主任、調研法規室主任(正處級)等職。

2009年任江西省地稅局黨組成員、省紀委駐省地稅局紀檢組長,2011年任南昌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2016年9月任江西省委巡視組組長,2018年6月被免去該職務,2019年退休。

除了省委巡視組組長,盧作全還於2011年8月至2016年9月任南昌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

盧作全任南昌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期間,曾與時任南昌市委書記龔建華、時任南昌市市長郭安等人有工作交集。

龔建華後來官至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2021年11月主動投案。通報顯示,龔建華組織「小圈子」「小團伙」,搞「七個有之」,污染政治生態,打探中央巡視、紀律審查事項,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大搞權力尋租和家族式腐敗。

今年9月,龔建華受賄案一審宣判,非法收受財物超過8000萬元人民幣,獲刑15年。

郭安後來擔任江西省鷹潭市委書記,江西省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主任委員,去年9月被查。今年2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3月因涉嫌受賄罪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通報顯示,郭安搞「七個有之」,對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陽奉陰違,不落實省委巡視整改要求,嚴重污染任職地方政治生態,作風霸道,搞一言堂、當「一霸手」,任人唯私唯親,嚴重破壞民主集中制和選人用人風氣,寡廉鮮恥,與多名女性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大搞權色、錢色交易和家族式腐敗,擅權妄為,與不法商人形成利益集團,大搞期權式腐敗。

檢察機關指控,郭安利用任南昌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市政府代市長、市長,鷹潭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另外,今年以來,紀檢監察系統正不斷清除「內鬼」。對於盧作全被開除黨籍,彭新林認為,這說明巡視組不是「保險箱」,巡視工作人員也不具有天然的「免疫力」。

他說,對盧作全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彰顯了江西省對執紀違紀、執法違法者「零容忍」的鮮明立場,是強化自我監督、及時清除害群之馬的重要體現。

作者:佟西中

編輯:孫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