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1例!最新公布

2024-09-18     今日臨清

山東省2024年生態環境執法典型案例 (第二批) 為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示範引領和警示震懾作用,持續保持對惡意環境違法犯罪的高壓嚴打態勢,提升環境執法質效,省生態環境廳遴選了6起典型案例予以公布。其中,聊城某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出具虛假檢測報告案被全省曝光。 聊城某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 出具虛假檢測報告案 一、基本案情 2023年3月1日,聊城市生態環境局茌平區分局對聊城某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經調取監控發現該公司2月9日對一重型柴油車(魯PQ**83)採用加載減速法檢測時,將油溫標尺插入臨時放置的電加溫壺內,以水溫代替車輛真實油溫進行檢測;在OBD檢測過程中,將OBD診斷儀插入車牌號為魯PU**61的汽油車代替重型柴油車(魯PQ**83)進行檢測,並出具了合格的檢測報告。經進一步調查,確定該公司在重型柴油車排放檢驗中弄虛作假。 二、法律依據及處理結果 該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參照《山東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22年版)》,聊城市生態環境局依法沒收該公司違法所得720元,並處罰款10萬元。 三、案件啟示 加強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監管是防治機動車排氣污染、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的重要內容。我省交通運輸結構以公路為主,重型柴油車保有量大,強化重型柴油車排氣污染防治是關鍵環節。本案中,通過現場檢查、視頻核實等方式全面收集證據,對機動車檢驗機構弄虛作假的違法行為查處到位,有利於促進機動車檢驗檢測市場的規範發展,助力環境空氣品質持續改善。 來源|山東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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