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風作案!南寧男子帶5歲兒子酒駕:「我認識人!」

2019-08-23     欽州檢察

8月21日晚,肇事司機趙某醉酒駕駛汽車在南寧市東葛葛村路口發生交通事故,致2人死亡7人受傷。慘烈的現場畫面還歷歷在目,無數網友痛訴酒駕害人。可是僅僅過了1天,就有人頂風作案!




昨晚南寧交警查獲酒後駕駛60起


8月22日晚上,南寧交警全警出動,在全南寧市範圍內設置50個檢查點,開展打擊「酒駕」、「醉駕」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為專項行動。當晚交警部門共查獲酒後駕駛60起,其中酒駕46起,醉駕14起。




無知男子醉駕沖卡被擒


當天晚上21點30分,民警在魯班路武警醫院門前執勤時,發現一輛銀色豐田皇冠小轎車從大學東路往魯班立交方向行駛,於是上前示意其靠邊停車接受檢查。可是駕駛人黃某並沒有遵從交警的指揮停車,反而是沖卡朝前駛去。

民警見狀,立即在前方紅綠燈路口啟動第二卡口採取措施將該車攔下並責令其熄火。當民警責問黃某為何不服從交警指揮沖卡時,黃某解釋:「看見交警就怕」,還表示說沒有喝酒。

隨後交警對其進行了「初檢棒」酒精測試,測試結果直接「爆表」,顯示其有酒駕嫌疑。經酒精檢測儀檢測,民警發現其體內酒精含量高達129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在民警要帶其去醫院抽血進一步檢測時,黃某顯然還沒有認識到醉酒駕駛的嚴重後果,發出了「我只是喝了點啤酒,又沒犯什麼大罪」的言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將記12分,罰款10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將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並追究其刑事責任。等待黃某的,將是法律嚴厲的制裁。


拒絕酒精測試 男子聲稱自己「認識人」


在南寧市西鄉塘區,南寧交警一大隊對過往機動車進行嚴格檢查,重點查處酒駕、醉駕、超員超載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當晚共查獲9起酒後駕駛違法行為。

當晚22點50分,一輛桂A號牌的小車行駛至安陽路安陽西一里路口臨時檢查點,執勤民警發現車上副駕駛座上坐著一名兒童,執勤民警立即將車輛攔停。

執勤民警在對駕駛員進行例行檢查時,聞到了一股酒味。執勤民警用快速排查酒精檢測儀對駕駛人掃描檢查時亮起了紅燈,執勤民警立即請下車配合使用酒精測試儀作進一步檢測。





不料,駕駛員竟然聲稱自己「認識人」,不願配合檢測,並不斷打電話。執勤民警請駕駛員出示證件配合檢查時,男子表示駕駛證和行駛證都沒有帶。「那請你報一下你的身份證號。」在執勤民警的幾次勸說下,男子報出了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

原來該男子姓韓,已考得駕駛證,民警最終也在車上找到了他的駕駛證。但韓某仍舊不願使用酒精測試儀作進一步檢測。

男子酒駕 被罰1050元 記13分


面對韓某的不配合,交警一大隊王兵副大隊長先將韓某的兒子抱起,安撫小孩的情緒,一邊與執勤民警一起勸說韓某,告知韓某妨礙民警執法的後果。


經過民警的一番勸說,韓某終於配合使用酒精測試儀作進一步檢測。經過測試韓某的酒精含量為29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

執勤民警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韓某不帶行駛證和酒後駕駛的違法行為,處以1050元罰款、記13分的處罰。

來源:南寧晚報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_r1-v2wBJleJMoPMfpq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