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想尊重孩子,又總在設「陷阱」,別用「霍布森選擇」套路孩子

2019-11-17     蔓德育兒

有一位媽媽最近給自己挖了個坑,可又實在不情願往裡跳,鬱悶至極。

女兒做作業拖拖拉拉,她想改善這個局面,於是給出了兩個選項,讓女兒自己選擇:先做作業,然後隨便玩;先玩一小時,然後再做作業。

原本以為女兒會選前者,因為做完作業之後再玩,可不止一個小時啊。沒想到女兒毫不猶豫的選擇了後者。

但已經約定好的事情,女兒又做出了選擇,這位媽媽不知道該不該反悔:到底要不要尊重孩子的選擇權呢?

「先做作業」和「後做作業」的區別

「先做作業」還是「後做作業」,看起來只是一個順序問題,沒有孰優孰劣,只要孩子能完成作業就好。但實際上,在主觀和客觀層面上,選項都有傾向性,並不是沒有優劣

主觀上,家長都希望孩子先做完作業。

在我們的觀念里,會先做作業的孩子,學習習慣和學習品質都很好,這是成為一個學霸的先決條件。所以,雖然家長不明說,但就是希望孩子能自覺選擇成為一個好學的好孩子,這樣才符合我們的主觀意願。

客觀上,先玩再做作業會影響注意力。

許多高效的學習和工作方法裡都提到,我們的注意力都兩個特點

第一個特點是有時限。成人注意力保持時間一般是40分鐘左右,孩子的注意力集中的時間很短暫,但會隨著年齡的增長而增加,所以學校設置一節課的時間也在40分鐘,基本符合我們大腦注意力能集中的時間長度。

著名的「番茄工作法」,就是將一整天的工作時間,切割成若干個25-40分鐘的「小番茄」,每完成一個「番茄」的工作時間段,需要休息5分鐘讓大腦放鬆,就是基於大腦注意力有時間限制的這個特性。

但「番茄工作法」不推薦在5分鐘休息時間裡,進行刺激性的娛樂項目,這就關係注意力的第二個特點:容易受到周圍信息干擾。如果周圍信息太紛雜,會妨礙大腦皮層形成穩定的狀態,分散掉注意力。

所以比起找方法培養孩子集中注意力的能力,更直接有效的是要儘可能減少干擾注意力集中的因素

如果先玩一段時間,再去做作業的話,孩子的情緒還處於玩耍的亢奮之中。剛才動畫片後面會發生什麼?這把遊戲要是這樣玩,是不是更好?這樣在做作業的時候注意力就受到了干擾,十分影響學習效率

家長想尊重孩子,又總在設「選擇陷阱」

無論是出於父母的主觀意願,還是大腦運行特點的客觀因素,通過對比分析,成年人顯然都覺得「先做作業」更好。

由此可見,我們想尊重孩子,賦予孩子選擇權,但有些選擇題並不是「哪種都好,你隨便選」,而是屬於「選擇陷阱」。

說服孩子選擇「正確選項」

家長又希望能給孩子選擇權,但又希望他們能做出我們認為的「正確選擇」。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常見的有讓孩子選擇喝什麼,牛奶、可樂還是果汁。果汁含糖量太高,膳食纖維也被破壞,還不如直接吃水果;可樂更糟糕,純飲料更不利於健康。如果孩子選擇了可樂和果汁,父母也會想方設法說服孩子,還是牛奶最健康,迫使孩子選擇「正確選項」。

可孩子還不具備自覺而而強大的「自控能力」,也不明白自己的判斷會對未來有什麼影響。他們眼中的「早點做作業盡情玩」「學習習慣好」都非常遙遠抽象。比起對以後「考試成績好不好」「能不能上好大學」「影響身體健康」的擔憂,現在更想玩耍遊戲、喝好喝的飲料的「短視思維」,才更符合孩子這個階段的思維特點

沒有選擇餘地的「霍布森選擇」

假如家長為了讓孩子做出符合自己想法的「正確選擇」而多次反悔,自然會有信任危機,破壞親子關係。所以有一部分家長會使用另一種「選擇陷阱」。

英國有一個著名的典故,一名叫霍布森的商人買馬,只允許顧客在馬圈的小門口挑選馬匹。顧客看不到馬圈裡全部馬的樣子,只能從門口的馬中選擇。而能鑽出狹小門口的馬,都是瘦小的馬匹,真正壯實的馬匹都被攔在了門內。

「霍布森選擇」的本質,其實是不給人選擇餘地的「選擇陷阱」,等於無法選擇。無論是商業里,還是職場上,經常會用到類似的「套路」。

例如,房地產銷售商不會一口氣把所有房子都推出來供顧客選擇,而是會按計劃把一部分好樓盤「藏起來」,顧客能夠挑選的餘地其實很有限。

還有就像我們常聽說的職場段子,領導和下屬「商量」工作,他十分「尊重」下屬的選擇:同意我的方案,現在就趕緊去做;如果不同意方案,那麼就請出去轉一圈,回來再按照我的方案去做。

跳出育兒這個範疇,我們就能輕易而舉地發現,這樣帶有「選擇陷阱」的選擇題,顯得啼笑皆非。有的自以為聰明的選擇題甚至「惡意滿滿」,把成年人當傻瓜耍,足以令我們十分反感。

我們能對成年人討厭被人當傻瓜有共鳴,但卻容易忽視,孩子也會討厭被當小孩看

例如,學校組織興趣活動,每個孩子可以報一項。孩子最喜歡足球,可家長卻認為足球運動不能發展智力,於是設了一個選擇陷阱:「你想報圍棋班,還是西洋棋班?」

家長的出發點的確是「為了孩子好」,養育孩子需要顧及到方方面面。然而孩子隨著成長,他們也會逐漸看穿「套路」,從而心生不滿情緒。

賦予孩子選擇權,也要講究方法

開頭提到的那位媽媽,有心以尊重孩子的心態去處理問題,是值得肯定的。可她內心中其實早有選擇傾向,但孩子卻又沒有按照她預計的想法來,這就讓她陷入了左右為難。自己挖了個大坑,到底是跳還是不跳?

不跳,孩子不滿,以後更不好溝通;跳,自己不能接受這個結果,擔心孩子的學習習慣越來越糟糕。

家長尊重孩子選擇權利的前提沒有錯,只不過賦予孩子選擇權也需要講究一些方法,注意以下4個方面。

01 別將「獨立自主個性」與「成長階段特徵」混淆

許多家長看到孩子會堅持自己想法、想要這個或者那個,就覺得孩子個性很「獨立自主」。實際上,這是將成長中階段性的特徵與真正的「獨立自主個性」混淆了。

心理學家認為,孩子的「個性」形成期一般是在八歲以後。根據皮亞傑的兒童認知發展理論,七歲以前的孩子,都處在「以自我為中心」的思維階段。他們還沒有學會把自己與外部世界區分開來,所做的行為和決定,是以「我是這麼想的」來展開的。

也就是說,七歲之前的孩子,所展現出來的「獨立」「自主」等特徵,不是他已形成為固定了的「個性」,而是由於在孩子成長過程中,認知不夠完善所展現出來的階段性特徵。

例如,4歲的寶寶說喜歡畫畫,想要學畫畫。父母聽了欣喜若狂,認為這是孩子自己選擇的「興趣」,那麼一定可以發展成為「特長」。可是沒畫幾次,孩子不想堅持了,父母是該繼續尊重孩子的「選擇」,還是不尊重呢?

所以家長在面對尚小的孩子的時候,應該要充分了解兒童發展的階段性特徵,不能盲目滿足孩子「以自我為中心」的選擇行為。

如果家長不去教會孩子分別自身與世界的界限,那麼其他正常孩子在八歲以後,都會經歷「脫自我中心」階段,而他卻仍然停留在早期兒童心理階段。這樣下來,孩子的心理健康發展就會受到影響,養成「我行我素」的不好習慣。

02 「尊重孩子選擇權利」不是「反權威式教育」

德國心理學家米夏埃爾·溫特霍夫兒對童與青少年問題研究十分深刻,他在《我們的孩子為什麼變成了小皇帝》中,講述了一個小女孩的案例。

小女孩薩拉的選擇權利從小就得到極力的維護。小到穿衣吃飯,會按照薩拉自己的意志去選擇;大到家庭生活所有的行為,都會邀請孩子參與制定規則。

這樣的教育方式,聽起來似乎沒有什麼問題,可過於強調培養孩子「獨立自主個性」,有可能走向「反權威教育」的道路。

在幼兒園裡,因為小薩拉不喜歡,就不與看不順眼的小朋友玩耍,父母尊重她的選擇;讀小學以後,薩拉不想做作業,就拒絕完成;不滿母親的督促,就摔東西發泄。在「反權威教育」方式下,薩拉連學生應該遵守的基本規則都無法遵守。

孩子由於認知發展還不夠完善,在很多情況下,他們沒有能力完全為自己的選擇負責。父母這種過於「尊重」孩子選擇權的教育方式,實際上是剝奪了孩子感受與學習他人做決定的機會。

因此,一方面要鼓勵他們有「獨立自主意識」;另一方面也不可總想著「我要尊重孩子個性」「我要培養他自主性」,樣樣都給孩子選擇的權利,按照孩子的所有想法去做。

03 有的放矢地給孩子選擇

《孟子》教會我們一句醒世名言:「有所為有所不為。」在尊重孩子選擇權利時,同樣可以遵循這樣的原則,有的放矢地給孩子選擇。

一方面,需要規範孩子行為、養成良好習慣的事情上,不要走「形式化」,虛情假意地給孩子設下「選擇陷阱」。

另一方面,可以靈活處理、有足夠選擇空間的事情,應該尊重孩子的選擇。例如,孩子想穿紅色衣服還是藍色衣服,何必要按照媽媽的喜好來打扮?孩子選擇了今天想喝一點飲料,只要講通喝飲料不是常規行為,偶爾為之又能「不營養」到哪裡去?

我們真正能給孩子出的選擇題,幾個選項應該是「平等」的,無論孩子選擇哪一個選項,都不會有太大的負面影響。

04 遵守與孩子商議結果

既然先前已經約定好,家長還是應該信守承諾,遵守與孩子之間達成的選擇協議。否則,孩子會對父母失去信賴感,有了一次的「反悔」,就會有第二次第三次,那麼「商量」這件事情本身就毫無價值了

開頭提到的那位媽媽雖然心有不甘,但也不應該撕毀約定。不防先遵守約定,為孩子做出一個正面的示範,然後再默默觀察孩子的狀態。有可能經過一段時間的嘗試,孩子自己摸索出結論:後做作業會做得太晚,睡覺時間不夠,還是先做作業「划算」。

就算孩子還沒有這個「悟性」能自己察覺,家長也不急於一時就培養孩子的好習慣,而是可以等一等,過幾個月或下個學期,根據孩子學習成績和狀態,再來按照自己的想法去說服孩子。

畢竟一次錯誤的選擇經歷,不足以決定孩子將來的成敗。就算選擇錯誤,只要彌補的方法正確,也有挽回的餘地。

我們應該尊重孩子的選擇權利,需要培養他們獨立自主的意識。但我們不能倚靠成年人完善的認知,對孩子刷一些「小伎倆」,這樣做就太不公平了。

少一些「套路」,多一些真誠,對我們最珍惜的孩子,更不可辜負他們一片純真。


每個媽媽都是育兒專家,如果您有表達的觀念,歡迎在評論區留言~
我是蔓德育兒,青雲計劃獲獎者,如果喜歡請關注、轉發、收藏,一起做有「想法」的媽媽。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_Mt9gG4BMH2_cNUgLmu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