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五期棚改項目徵收補償方案公布!獎勵、補助樣樣都有!

2019-11-01     象山發布

象山五期棚改最新進展!

五期棚改已進入簽約階段,

補償方案正式公布!

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徵收範圍

莊穆巷以東區塊:東至振興幼兒園西側圍牆,南至馬烏嶺及東後巷,西至黃家橋路及莊穆巷、北至東塘山路(含東塘山路33號、東塘山路27、31號部分房屋),具體以規劃紅線圖為準。徵收總建築面積約4660平方米,涉及總戶數約47戶。

老人民醫院區塊:東至莊穆巷,南至東後巷,西至東澄河路,北至長壽路接長壽路11弄,具體以規劃紅線圖為準。徵收總建築面積約27202平方米,涉及總戶數約299戶。

東後巷區塊:東至黃家橋路,南至後堂街,西至縣府東側圍牆,北至東後巷,具體以規劃紅線圖為準。徵收總建築面積約16887平方米,涉及總戶數約132戶。

補償方案

住宅: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但只能選擇其中一種補償安置方式。選擇房屋產權調換者,產權調換房屋房源為歡樂家園三期B區(期房),共計約272套

非住宅房屋:被徵收人補償安置以貨幣補償為主,如被徵收人確實需要調產安置的,徵收部門將提供符合規定的房屋供被徵收人調產安置,但被徵收人應按規定結算差價。

獎勵辦法

被徵收人在簽約期限內簽訂補償協議並在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的,住宅房屋按被徵收房屋評估價值的10%給予簽約搬遷獎勵,每戶低於3萬元的,按3萬元獎勵;非住宅房屋按被徵收房屋評估價值的5%給予簽約搬遷獎勵。

其他相關事項

(一)補償協議生效的簽約比例

在規定的簽約期限內達到90%簽約比例的,補償協議生效。否則,補償協議不生效,房屋徵收決定效力終止。

(二)低收入住房困難補償、住房困難補助

屬於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宅房屋被徵收人,其被徵收住宅房屋建築面積每戶低於五十四平方米最低補償建築面積標準的,不足五十四平方米部分按評估比准價格給予低收入住房困難補償,但被徵收人他處另有房屋的除外。

對不符合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被徵收人,其被徵收住宅房屋建築面積低於每戶五十四平方米的,不足五十四平方米部分按被徵收房屋評估比准價的百分之五十給予住房困難補助,但被徵收人他處另有房屋的除外。

被徵收人申請低收入住房困難補償或者住房困難補助的,按照《寧波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中低收入住房困難補償和住房困難補助申請辦法》(甬政辦發〔2015〕107號)辦理。

簽約期限和搬遷期限

項目簽約自2019年10月29日起,期限20日,搬遷期限為90日,具體起止日期由房屋徵收部門另行公告。

請廣大棚改居民積極配合,支持棚改工作,共同努力,加快項目推進。

未盡事宜,請查看《象山縣人民政府關於象山縣莊穆巷以東區塊改造項目房屋徵收決定的公告》、《象山縣人民政府關於象山縣老人民醫院區塊改造項目房屋徵收決定的公告》、《象山縣人民政府關於象山縣東後巷區塊改造項目房屋徵收決定的公告》詳細內容。

轉發周知,互相提醒!

來源:象山縣住建局(棚改辦)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YTlYKG4BMH2_cNUg4KM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