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出台「十五條」舉措,促進這個產業平穩健康發展!

2020-04-08     象山發布

從縣住建局獲悉,為全面落實中央和省、市有關決策部署,堅持「房住不炒」總方針,積極落實「一城一策」,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時,全力促進我縣房地產業平穩健康發展,結合象山實際,最新制度了「十五條」舉措,一起來看看吧。

一、項目開發扶持政策

1.放寬預售資金使用標準

2020年12月31日前,商品房預售資金用於本項目工程建設及法定稅費等支付的,支取和使用可不受重點監管資金額度限制;預售資金用於前期工程費、管理費、財務費等其他費用由總額的20%提高到30%。2020年12月30日前竣工驗收的項目,憑控股母公司擔保可順延3個月繳納住宅物業保修金。

2.暫緩實施全裝修

為進一步降低企業面臨的市場風險,減少房地產市場訴求矛盾,根據象山實際,對房地產項目暫不實施住宅全裝修政策。

3.調整裝配式建築比例和實施預製率

新開發房地產項目裝配式單體預製率調整按25%執行,採用裝配式建築計容面積不少於30%。

4.放寬土地出讓金繳納時間

新出讓土地原則上可按起始價的20%確定競買保證金,出讓合同簽訂後一個月內繳納土地出讓價款的50%,餘款可按合同分期繳納,繳納期限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具體以土地出讓文件為準)。

5.延期繳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疫情期間,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經企業申請可延期繳納,延期期限至批准之日起最長不超過6個月,並在竣工驗收前結清。

二、審批服務扶持政策

6.妥善處理交付延期

因疫情導致商品房交付延期的,住建部門積極協助辦理不可抗力相關證明,並協調處理相關矛盾糾紛。鼓勵開發企業積極搶抓工期,減少延期項目,資規、住建等部門主動加強事前指導,並在辦理相關驗收手續予以容缺受理等便利支持。

7.規劃容缺辦理

房地產開發企業可憑土地出讓合同先行辦理相關規劃審批手續,待取得土地權證後予以補辦相關手續。

8.試行房地產項目分階段辦理施工許可

實行工程總承包(EPC)的建設項目或符合分階段先行施工條件的建設項目,資規部門提供分階段實施的規劃許可證,審圖機構出具先行施工部分的施工圖聯合審查合格書,建設單位在明確施工總承包單位和監理單位後,可分階段申領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9.開通審批綠色通道

房地產項目施工圖設計事前審查改為事後審查,建設單位出具符合有關法律和強制性標準要求的書面承諾,可直接作為辦理施工許可證的依據。城建檔案歸檔證明實行承諾制,企業承諾在一個月內完成城建檔案歸檔的,可憑承諾書辦理竣工驗收備案。交付使用聯合檢查提前介入,企業可在竣工驗收備案各單項驗收資料不齊全的情況下申請交付使用聯合檢查,欠缺資料允許在竣工驗收備案前補齊。建設單位有失信或違反承諾行為的綠色通道中止。

10.適度調整預售條件

建設進度達到總投資額25%或地下室工程形象進度達到正負零零的商品房項目,在控股母公司出具相關承諾意見後,可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手續,每批次預售建築面積不少於2萬平方米。

三、加大配套政策支持力度

11.住房公積金繳納和貸款辦理

受疫情影響經營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限最長不超過2020年6月30日。受疫情影響無法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可在疫情解除後一定期限內辦理補繳,視同連續正常繳存。簡化公積金貸款審批流程,加大放款速度。

12.強化市政公建配套

加快房地產開發出讓土地的市政、公建等配套設施建設,完善公共設施,已出讓地塊配套設施原則上與商品房開發項目同步施工,確保開發項目交付前建成投用。

13.激活市場需求

引導企業拓展營銷渠道,開展後疫情時期象山發展「康養」經濟宣傳,加強樓盤銷售推介力度。加大城中村、棚戶區改造力度,完善人才引進等住房支持分配政策,鼓勵提高貨幣化安置比例。

四、加大「三服務」力度

14.企業資質人員資格有效期統一順延

住建部門審批的房地產開發、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造價諮詢、質量檢測等企業資質和有關人員資格,有效期於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間屆滿的,統一延至2020年6月30日。

15.加大信用激勵力度

對在疫情防控中主動承擔社會責任、防控措施到位、復工復產及時等表現突出的房地產企業,經認定後在信用評價中予以加分,並在本年度預售審批及網簽工作中優先給予支持,在年度工作中予以表彰。

五、意見實施限期

16.本實施意見自發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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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象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8HcTW3EBnkjnB-0zMnQ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