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召開,會議指出,更大力度放權,放寬市場准入,實行全國統一的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創新監管執法,對新興產業實行包容審慎監管。依法保護市場主體經營自主權和經營者人身財產安全,嚴禁違反法定權限、程序對市場主體和經營者個人的財產實施查封、扣押。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和享受政策,建立智慧財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
近年來,國家越來越重視智慧財產權保護,針對智慧財產權侵權賠償的條例也越來越多。在這種利好形勢下,更多企業和原創者們可以放下心來盡情創作,當遇到侵權時,可以直接通過公證機構進行取證維權,當然,也可以選擇第三方機構幫自己快速取證維權。然而,在法官當庭驗證時,會因為法院網絡問題、侵權方拒不認帳等因素,影響立案效率。
鑒於此,易保全電子數據保全中心出具的E證據包應運而生,通過自身優勢,幫助法官在庭審上快速比證立案,為智慧財產權糾紛類案件提供強有力的可信證據。
一、E證據包相關內容
通過微版權進行作品確權和網絡取證的數據,都可直接在線申請由易保全電子數據保全中心出具的E證據包(紙質保全證書),申請完成後,E證據包會通過快遞的方式郵寄到申請者手中,內容包含電子數據存證證書、電子數據存證驗證證書、出證說明書和保全根文件光碟等。
1、電子數據存證證書
電子數據存證證書包含證書編號、作品名稱、證書持有人信息、唯一數字指紋、全局監督摘要和相關說明,以及提取存證文件的網址和二維碼。用戶可直接用手機掃描二維碼,提取並查看相關存證內容。
2、電子數據存證驗證證書
電子數據存證驗證證書包含驗證申請人、提交的驗證文件、原始存證文件及備案號、原始存證時間、驗證時間、驗證結果。如對此有疑問,也可直接登錄易保全官網,直接輸入備案號和證件號碼進行保全查詢。
3、出證說明書
出證說明書闡述了易保全電子數據保全中心關於存證保全的技術原理:
(1)電子數據是通過區塊鏈技術,與公證處、司法鑑定中心進行分布式存儲保全,並可直接在公證處官網實時公開哈希函數摘要值,方便用戶直接進行可視化在線查詢。
(2)保全系統引入了衛星授時,以獲得電子證據進入系統的權威時間,即證明電子證據的生成時間。
(3)保全系統引入了CA數字證書、銀行要素認證、生物識別技術,證明電子證據關聯人的身份。
(4)當電子證據的客觀性受到質疑時,可直接通過技術手段對被保全數據進行審計驗證,保證並證明為本系統保全的電子數據與原始數據一致。
以此,保證通過微版權進行存證保全的電子數據,其時間、權屬人、內容真實可查,保障了電子證據的真實性、可采性和不可篡改。
4、保全根文件光碟
保全光碟包含了E證據包里的所有數據內容,並採用專業防偽手段,可根據出證說明書上的指導進行真偽校驗。
二、E證據包的優勢
1、法官當庭播放光碟驗證,提高立案效率
法院在開庭時,會當場驗證,並讓侵權方和被侵權方觀看比對證據。但是法官電腦只能連內網,且不排除存在法院信號不佳影響手機在線驗證的問題。E證據包里的保全光碟很好地解決了這一問題,可讓法官現場播放光碟進行侵權證據比對,完全不受現場網絡影響,就算侵權方拒不認帳,也讓他無可抵賴。
2、公證處官網實時查詢,保障數據真實性
根據保全證書上的備案號,可直接在公證處官網查詢相關存證保全內容,向公眾展示存證保全數據的備案號、保全主體、保全來源、保全時間和全局監督摘要,實現存證保全數據的可視化在線查詢,保障電子數據的真實性和客觀性。
3、保全數據同步到保全鏈開放平台
通過微版權進行存證保全的數據,都能實時同步到保全鏈開放平台的各個節點上,包括電子數據保全中心、網際網路法院、版權保護中心、公證處、司法鑑定中心、仲裁委、CA機構等。真正做到從電子數據的產生、存證、到最後的使用都有相關的司法機構做同步的監督與公證,有效地保證了司法效力,實現了一鍵仲裁、一鍵公證、一鍵鑑定。
4、可直接通過網際網路法院調取存證數據
當立案時,用戶可直接通過廣州網際網路法院調取在微版權的存證保全內容,實現區塊鏈事前存證、司法自動驗證,有效提高版權糾紛類案件的立案效率。實現電子數據在所有操作過程中全鏈路可信,全節點見證,全流程留痕。
5、司法採信
因為E證據包的證據全面、驗證方便、證據可信,又有相關司法機構做支撐,使得E證據包在訴訟案件中頗受法院採信。以下是E證據包中的電子數據保全證書在法院中的展示案例,案例來自於中國裁判文書網。
微版權成立於2016年,隸屬於易保全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依託於區塊鏈技術以及強大的司法落地能力,致力於發展網際網路智慧財產權保護服務市場。目前業務主要為圖片、文字、音頻、視頻等原創作品提供作品確權、侵權監測、侵權分析、網絡取證、代理維權等一站式整體解決方案,實現「區塊鏈+司法+智慧財產權保護」的落地應用場景,讓每一份作品都值得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