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公寓也可以落戶?也可以有上學?公寓要翻身了?

2019-09-06     樓市飛說

一直以來,「公寓」這個類住宅產品的存在,就是爭議的焦點。門檻低、可租可售,但又不具有住宅的附著屬性,讓不少購房者對公寓產品始終抱有疏離感。

最近,有城市官宣,買了公寓也可以落戶。這是真的嗎?落了戶,是不是代表著也會有學區?未來公寓真的會像住宅一樣普遍嗎?

長沙宣布 公寓可落戶

近日,有市民在長沙市市長信箱諮詢公寓房落戶的問題,市公安局官方回復為:長沙買公寓,憑備案合同可落戶。

Q:本人已在長沙貸款買房,但是房產證未下來。 我是外省人,請問這種情況下要怎麼落戶長沙? 需要哪些資料?

對此,官方明確回覆:

根據《長沙市公安局關於進一步規範市外遷入人員落戶條件的通知》(長公通〔2018〕43號)登記條件:在我市通過購買、受贈、繼承、自建、單位分配等途徑,擁有了住宅、商業用房、商住兩用房或辦公用房合法所有權的,實行「一房一戶」落戶,可以將本人戶口遷入我市房屋所在地城鎮地區。進行析產的住宅、商業用房、商住兩用房或辦公用房,由不動產權屬證書上的所有產權共有人協議並經公證確定一名遷入人。與遷入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以隨同遷入。

在我市通過購買、受贈、繼承等途徑,擁有了公寓房合法所有權的人員,憑我市房屋產權管理部門發放的房屋產權證或者已經在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可以申請將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戶口遷入我市房屋所在地城鎮。

文中明確指出,公寓也是可以落戶的!還能讓家人一同遷入。

除了長沙,南昌也在去年發出文件,若是在本市購買了公寓,且滿足超過30萬的非住宅條件門檻,可按憑申請報告、驗資報告或已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當事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辦理投資落戶。

這無疑對於暫時買不起住宅、需要公寓過渡的購房者來說是個好消息。同時,這是不是也意味著未來公寓會像住宅一樣,承擔越來越多的社會屬性和福利呢呢?

買公寓也可以積分入學?

事實上,買公寓同樣有機會入學,這在別的城市已經開始施行了。

深圳算是個先行者。2018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媒體通氣會上,深圳南山教育局明確指出:「家庭名下的商務公寓為唯一住房的,可按特殊類房產進行申請。」

2018年起,南山區成繼福田、羅湖後的深圳第三個商務公寓可申請入學的區。

但是有條件。在招生政策中明確指出,本次用以申請學位的商務公寓的前提條件為「家庭唯一住房」的商務公寓,申請時還需要提供其他的無房證明。

同時深圳實行積分入學,根據戶籍、住房、社保繳納等情況進行積分,按照積分排序依次錄取。現在買商務公寓也有積分了,根據福田區積分規則,與商務公寓有關的是第三類、第四類學位,分別可積分70分、65分。

2018年8月,六安市住房城鄉建委等7部門聯合發布《關於加快推進非住宅商品房去庫存的意見》,鼓勵個人買公寓,買公寓就能上學、落戶。

政策規定:鼓勵個人購買存量商住公寓或酒店式公寓,凡是購買此類存量公寓的,可享受與該區域住宅同等的入戶、上學、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等政策。

幾乎同一時間,安徽的省會合肥發文,宣布40年公寓不收回、改民用水電。這在生活成本上又為公寓業主省了不少錢。

去年11月,佛山出台重磅新政,取消購房入戶,改為積分制。根據新規,在佛山購買公寓也可以辦理積分落戶。

按照新政,購買60平的公寓就可以積分60分,新政給公寓增加了附加值,相對應住宅不能直接入戶,也需通過積分入戶入學,附加值相對減小很多。

公寓到底是寶還是坑?

雖說公寓也有不少利好,但是關於公寓的負面也很多。公寓到底能不能買?

首先,公寓的「門路」是很多的。「公寓」只是個泛稱,現在很多市面上號稱是公寓房的,合同里產權性質實際卻是「辦公」。二者天差地別,千萬要小心。

在國家鼓勵租售同權的大環境下,公寓的市場有所拓展,不少政策支撐。具體體現在,部分公寓允許使用民用水電;合肥等城市宣布在轉讓非住房時,賣方個稅由之前的20%變為1%(20%的算法是差額計算;1%的算法是轉讓非住房的收入額全款)。

但在住宅進行對比時,人們似乎還是更鐘意70年的產權。

一方面,公寓的管理與前景目前在法律上還是個相對空白的領域,這也是關於公寓產品維權比較多的一個客觀原因。業內專家表示,現在國家在研究房地產稅。如果房地產稅出台,就有可能擠壓一些人去購買類似公寓的商業性質產品。40年產權的公寓房,日後到期會如何處理,這在法律和政策層面上都還不明朗。

另一方面,在舒適度、物業管理、租賃運營、收益水平上,公寓的成熟度依舊不如住宅市場。人們在觀念上,也對住宅的遊戲規則更熟悉。因此,在選擇購買何種房產時,需要根據自己的需求來定位分析,如果只是用作出租,那就可以考慮40年的公寓;但如果想作為長期穩定資產可以繼承給後代,那最好還是選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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