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後排不系安全帶也要罰?

2020-05-01   FM1007福建交通廣播

安全頭盔、安全帶

這都是守護司乘人員安全的

最後一道防線

近日,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在全市範圍內開展

「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

「一盔」

4月30日上午10點,在福州市晉安區四方街一處朴朴配送點,晉安交警大隊秀峰中隊的民警正在向配送點的騎手宣傳交通安全知識,介紹「一盔一帶」的具體內容。民警表示,這些配送員由於使用電動車出行較為頻繁,加上自身車輛裝有配送箱,很容易發生交通事故,這時候他們頭上佩戴的安全頭盔,就是保命的神器。

「發生交通事故以後,人體最脆弱的部分就是頭部,如果你沒有頭盔的保護作用,很容易導致顱腦受傷,這些傷害是看不出來的,有可能是顱內出血。如果有個頭盔的保護,就不容易造成顱腦受傷。」

秀峰中隊民警肖警官告訴記者,他在平時的事故中,經常見到一些電動車騎手沒有戴好安全頭盔,結果受到了嚴重的傷害。比如今年上半年,一輛電動車與轉彎的小車相撞後,騎手摔在了地上,本來這是一起小到不能再小的交通事故,卻因為騎手沒有戴安全頭盔,腦袋磕在了馬路牙子上,造成騎手顱內出血,不得不接受手術治療。

按照道交法的相關規定,駕駛摩托車時駕駛員未按規定戴安全頭盔,將予以100元計2分的處罰,摩托車上的乘客不戴安全頭盔,也將被罰款10元。肖警官說,由於對於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不戴安全頭盔的行為,目前尚未有明確的規定和處罰標準,因此在執法過程中,他們如果遇到未戴安全頭盔的電動車騎手,將會將其攔下,並進行教育和勸說。

「一帶」

隨後,肖警官又帶隊來到秀峰路南平路口,對沿途的機動車進行逐一排查,並對沒有系安全帶的駕駛員進行處罰。

在發現一位麵包車駕駛員沒系安全帶後,肖警官將其引導至路邊停下,開具了100元罰款的罰單,並分發宣傳單進行教育。

肖警官說,目前市區設有許多抓拍探頭,對機動車駕駛員未系安全帶的違法行為進行抓拍處罰,但仍有許多駕駛員抱著僥倖心理,不系安全帶,或使用道具插在安全帶的卡扣上,避免車輛報警,實際上,這是把自己置於危險的處境中。

「安全帶裡面有個卡扣,如果碰到交通事故,或者緊急制動剎車的情況下,卡扣會馬上收縮緊繃,把你固定在座位上,防止造成二次傷害。」

在現場,肖警官還對記者做了科普,道交法中除了規定駕駛員需要系安全帶之外,還要求乘客也必須按規定使用安全帶,包括前排乘客與後排乘客。其中,駕駛員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未系安全帶時,除了100元的罰款,還將面臨計2分的處罰,而乘客如果沒有按規定使用安全帶,也將根據道交法第八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給予10元處罰。

「後排如果沒系安全帶,造成的損害不一定比前排或者駕駛員的輕,因為很有可能直接從座位上往前撞,撞到擋風玻璃或是前排的乘客,也是非常危險的。」

還是那句話,處罰只是手段,讓司乘人員能夠主動戴好安全頭盔、繫上安全帶,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共同營造安全暢通的出行環境,這才是交警部門最終的目的。

(記者、編輯:心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