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五原縣紀委監委督查組在督查中發現,五原縣內部分小區出入車輛、人員無任何管理,也沒有設立體溫檢測點等管控缺失問題,經核實此項任務歸縣物業管理辦承擔,物業辦主任姚毅承認存在以上問題。1月30日,五原縣疫情防控指揮部督查組發現,五原縣祥和小區居住的武漢回歸人員苗某某於1月29日下午18時自駕車擅自到勝豐鎮美豐村親屬家住宿,30日上午村幹部發現外來人員勸返時,遇到督查組進村督查,經督查組調查核實,負責監控祥和小區責任的社區服務中心主任馬嘉駿、具體監控人員社區支部書記董志勇、幹部韓玲霞對此毫不知情。
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五原縣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對相關責任人履職不力和不作為、慢作為問題進行追責問責:
免去馬家駿同志社區管理服務中心黨工委書記(正科級)職務;
免去姚毅同志供熱與物業監管辦公室主任(正科級)職務。
其它相關責任人,五原縣紀委監委將繼續深入調查,嚴肅追究責任。
中共巴彥淖爾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巴彥淖爾市監察委員會
2020 年 1 月31日
來源:清風巴彥淖爾
編輯:屈加曼
校對:劉曼容 徐嫣璐
審核:馬若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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