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傷」酒後猥褻婦女者,男子獲刑14個月不服上訴:我見義勇為

2020-04-09     濰坊高新檢察

聽到女服務員被顧客撫摸隱私部位、又被拉到衛生間猥褻後,多名KTV員工來到包廂,和這名48歲的男子張某理論。隨後,雙方發生口角,並升級為肢體衝突。


監控視頻顯示,一名服務生頭部流血走出A05房間。


據案件資料顯示,KTV員工對張某實施了毆打,致使他左眼受傷;而張某亦用話筒、酒瓶,砸傷了3名KTV員工。


事後,因強制猥褻罪,張某一審獲刑10個月。其砸傷3人的行為,被法院認定為正當防衛,「張某一直處於被非法侵害狀態,且勢單力薄,KTV一方人員較多,在被KTV多名人員毆打過程中,反抗致他人受傷。」


KTV一名女性員工的丈夫王虎,系山東陽穀縣武裝部一名民兵教練,案發時,正在KTV等妻子下班,也參與了這場衝突。法院一審認定,KTV經理王娜娜和王虎「夥同他人共同致張某受傷」,因故意傷害罪,分別獲刑9個月、14個月。


宣判時,王虎羈押期已滿,隨後出獄;目前,王娜娜仍在服刑。


王虎認為自己是正當防衛、見義勇為,選擇上訴:「為了制止他醉酒鬧事、防止他傷人,在肢體衝突中,我始終只是控制住他的雙手。他左眼的傷,不是我造成的。」


酒後多次猥褻女服務員


「我被A13房間的客人欺負了。」2017年6月23日凌晨,山東陽穀縣托斯卡納KTV,女服務員小靜哭著從房間跑出,衣衫不整。


當晚,有3名男子到KTV唱歌,小靜為張某服務。據多名在場者的敘述,張某在沙發上坐下後,小靜在一旁為他開啤酒,這時,張某開始動手動腳,撫摸小靜的隱私部位。


據與張某一同消費的同伴講述,去KTV之前,張某先和同事喝了白酒,之後又去了路邊攤喝啤酒,兩次飲酒後又到KTV喝酒唱歌,「明顯喝多了。」


小靜說,一開始她沒有防備,被張某摸了幾下後,她擋開張某的手,說「不能這樣」,但「張某不聽,還想動手摸我」。


為了不得罪客人,小靜選擇忍讓。她藉口去向其他客人敬酒,暫時脫了身;重新坐回到張某身旁後,張某又試圖將手伸入小靜裙子裡,另一名同在場的女服務員見狀,上前幫小靜解了圍。


隨後,張某去了包廂內的衛生間。按照KTV的服務要求,小靜需要站在衛生間門口,等張某出來時給他遞擦手巾。然而,張某開門後,一把將小靜拉進衛生間。

據小靜講述,在衛生間裡,張某對她又親又摸,還撕扯她的衣物。


小靜不斷拍打衛生間門呼救,大喊「開門」。另一名女服務員聽到聲響,趕緊打開衛生間的門,看到小靜哭著跑了出來。


事後接受警方詢問時,張某否認對小靜實施了猥褻行為。他說,幾人唱歌消費時,坐在他旁邊的女服務員玩手機、不認真服務,他要求更換服務員,對方不樂意,並要求加錢,「我和她爭執起來,把她推到門外。」


張某稱,沒有與女孩接觸過,「沒去過衛生間,不知道房間裡還有衛生間。」


法院以強制猥褻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10個月。


2019年4月29日,陽穀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為,證人證言、監控視頻等證據,足以證明張某在衛生間內對小靜實施摳、摸等猥褻行為,且違背小靜意願,其行為構成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


拒不道歉後引發打鬥 多人受傷


看到哭泣的小靜,KTV經理王娜娜帶著她去了包廂,找張某理論。但張某不承認、不認錯、不道歉。


據張某的供述,期間王娜娜一直讓他「承認錯誤」,還辱罵自己「不是男人」,情急之下,張某拿起話筒摔在沙發上,隨後與王娜娜撕扯在一起,「KTV的人就是想聯合起來敲詐我。」


根據多名在場者的講述及公安機關的偵查結果,張某並非將話筒摔在沙發上,而是朝王娜娜砸過去,王娜娜的右眼被砸傷,隨後,張某開始毆打王娜娜。經法醫鑑定,王娜娜傷情結果為輕微傷。


之後,衝突事件迅速升級。KTV幾名服務生聞訊趕到,將2人拉開後,還將張某拉出包廂。


據案件資料顯示,在走廊上,張某再次與KTV人員發生爭執,王娜娜及幾名服務生踹打張某,被另一名服務生制止。


為解決問題,幾人將張某拉至隔壁的A05房間。在A05房間裡,張某再次與王娜娜等人發生爭吵並相互毆打。


毆打過程中,張某用酒瓶砸在兩名服務生頭上,致使一人輕傷二級、一人輕微傷。

KTV一名女性員工的丈夫王虎,案發時,正在KTV另一個房間內等妻子下班,聞訊後,王虎趕到了A05房間。


根據公安機關的調查,王虎、王娜娜及其他服務員繼續與張某爭吵、打鬥,「王虎毆打張某的頭面部,後王虎被拉出房間。後因聽到房間內有異響,王虎再次返回,王娜娜在門口揮手喊『打他』,房間內雙方再次發生撕打。」


監控視頻顯示,雙方在走廊盡頭沙發處再次發生衝突。


被人勸開後,張某來到走廊盡頭沙發上休息。一名服務員看到王娜娜受傷,質問張某,雙方再次發生爭吵,該服務員一巴掌扇在張某臉部,張某還手,王娜娜上前,用腳踹在張某身上。


案件資料稱,隨即,王虎將張某摁在沙發上,雙方廝打在一起,後被人拉開。張某離開了KTV。


事發半年後,2018年1月,湖北同濟法醫學司法鑑定中心出具鑑定意見稱,根據病歷記載,張某左眼鈍挫傷、左視神經挫傷,經治療後仍訴左眼視力下降,評定為輕傷二級。


「勢單力薄」被認定正當防衛


「酒後實施猥褻行為,拒不道歉,服務人員阻止控制時,積極對抗拒不配合,最終雙方互毆矛盾升級,怒持酒瓶連傷二人。」陽穀縣人民檢察院以強制猥褻罪和故意傷害罪,對張某提起公訴。


檢方認為,這是一起「猥褻在先傷人在後、酒後失控釀成悲劇」的案件。


對張某強制猥褻的罪名,陽穀縣人民法院作出了認定;對其故意傷害的罪名,法院未予認定。


法院認定張某傷人行為系正當防衛。


紅星新聞記者獲取的判決書內容顯示,根據監控視頻,5名服務生將張某從A13房間強行拉出,在走廊上就開始毆打張某,接著又將張某強行推拉進A05房間,服務生及王虎等人陸續進入A05房間。


儘管A05房間內沒有監控,但多名證人的證言顯示,在該房間內,KTV人員對張某實施了毆打行為,張某在還手過程中,用酒瓶砸傷2人。


「我在門口看見八九個服務生圍著客人就打,當時也沒看清有沒有人使用工具。」一名現場目擊者說,不一會兒,一名服務生捂著頭走出房間,頭上流著血,緊接著,幾名服務生開始往外搬出酒瓶。


陽穀縣人民法院認定,張某是在被KTV多名人員毆打過程中,持啤酒瓶打傷2名服務生。


「張某從被強行帶出A13房間到A05房間內,一直處於被非法侵害的狀態,且張某處於勢單力薄,KTV一方人員較多,張某在被多人毆打過程中,為了本人的人身安全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致使他人受傷。」法院稱。


法院認為,張某行為系在被不法侵害過程中實施的正當防衛,依法不負刑事責任,公訴機關指控張某故意傷害罪名不成立。


案發前,張某是陽穀縣某公立醫院的一名麻醉科醫生。2020年1月,張某的一名前同事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案發後,張某丟掉了工作,「離開了醫院。」


獲刑民兵教練辯稱「見義勇為」


王虎百思不得其解:我不過是在KTV等妻子下班,剛好聽說有人喝醉酒鬧事,就過去阻攔,不讓他鬧事,我一個勸架者,最終怎麼卻被判刑了?


被刑拘之後,王虎說,剛過40歲的他一夜白了頭。案發前,王虎在陽穀縣武裝部上班,是一名民兵教練。


王虎稱,得知雙方在A05房間發生衝突,他走進去勸架。


法院一審認定,KTV內發生爭執後,王虎出現在現場,和王娜娜等人對張某共同實施了傷害行為,導致張某左眼受傷(輕傷二級)。


2019年11月12日,案發2年多後,陽穀縣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王虎有期徒刑14個月,王娜娜獲刑9個月。


紅星新聞記者從案件材料中獲悉,2017年6月案發後,王虎一直未被公安機關列為犯罪嫌疑人,2018年1月,張某傷情鑑定為輕傷二級,隨後,張某指認其左眼傷情是王虎用拳頭毆打其面部所致,2018年4月,王虎等人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刑拘。


在一審庭審中,王虎的辯護人曾提出,縱觀本案,監控視頻是比較客觀的證據,其他證據予以佐證,「張某傷害別人被認定屬於正當防衛,說明除王虎之外,還有其他人實施了不法侵害,不能認定張某的傷情一定是由王虎造成。」


王虎提出上訴。2020年1月,王虎二審辯護律師、北京羅斯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艷濤對紅星新聞記者表示,現有的證詞,都是說王虎在A05房間扇了張某若干個耳光,「即使王虎真的扇了張某幾個耳光,但扇耳光也不足以導致張某眼部傷情。」


案件材料顯示,2018年4月,被公安機關刑拘的人員除王虎外,還有王娜娜及5名參與毆打張某的KTV服務生;但最終,檢方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對5名服務生未予批捕,5人最終亦未獲刑。


王虎、王娜娜因故意傷害罪一審獲刑。


王艷濤表示,本案發生之初,上述KTV服務生在接受警方訊問時,並未提及「王虎打人」,但在被刑拘之後,均作出了截然相反的證言,供述「王虎打人」。


王艷濤認為,法院並未採信KTV服務生在案發之初、第一時間的證言,「服務生證人的言詞證據,存在串供嫌疑,將責任推卸給王虎。」


在接受紅星新聞記者採訪時,王虎堅持認為自己是正當防衛、見義勇為:「為了制止他醉酒鬧事、防止他傷人,在肢體衝突中,我始終只是控制住他的雙手。他左眼的傷,不是我造成的。」


王虎稱,到底他有無毆打張某眼部,「有監控視頻為證」。紅星新聞記者獲悉,目前,該案尚在二審訴訟階段,等待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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