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娃魚學名叫做大鯢,因為叫聲像嬰兒的哭聲,所以有了「娃娃魚」的俗稱。5月1日,定居在建德的卞先生和朋友們在建德大同鎮高橋村一釣魚場夜釣時,釣到一條1米多長,約10斤重的野生娃娃魚,當地漁民稱這隻娃娃魚至少活了幾十年。
卞先生說,自己喜歡釣魚,所以想趁五一好好過癮。當日晚11時左右,他正和朋友們在建德市大同鎮高橋村溪邊的水坑裡夜釣,突然魚竿被拉得很彎,他與朋友一起花費了10多分鐘的時間才把這條「巨魚」拉上岸。當時心想,今晚收穫大了,可能釣到了拱坑的大鯉魚。
仔細一看,這魚頭大身小,長相獨特,還有四隻腳。這會不會是國家保護動物?卞先生當即用手機拍照百度查詢,果然印證了他的猜測,釣到的竟然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大鯢(俗稱娃娃魚)。
「這魚可是個寶貝,兩萬元錢賣給我吧?」邊上的釣友湊上來開玩笑似地說。
「這不能賣的,明天我要送到派出所去。」有較強法律意識的卞先生,第二天7點多就把娃娃魚送到了壽昌派出所,隨後,他跟著森林公安民警、野生動物保護管理站工作人員一起到當地紅塘水庫,將他釣起的野生娃娃魚親手放生。
「今年我們已經是第三次放生野生娃娃魚了。」建德市野生動物保護站工作人員介紹,建德市自然條件得天獨厚,天然水域水質優良,特別是航頭這一帶有溶洞的地方,已經出現過多條娃娃魚。
在此也提醒一下廣大市民,市民群眾如在野外發現未受傷的野生動物,應儘量在它的原生處就地放生;如受傷需要救助的,請第一時間聯繫市野生動物保護站,讓它們得到應有的保護。
警方提醒:娃娃魚學名叫大鯢,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任何捕殺、出售、食用國家保護動物的行為均屬違法。如果抓的娃娃魚是野生的,那根據刑法規定,知道或應當知道是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為食用或其他目的而非法購買的,屬非法收購行為。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不僅非法販賣、收購野生保護動物的人會受到處罰,非法食用野生保護動物的市民同樣也會受到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