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東營:公檢聯合出台規定 嚴打涉疫情刑事犯罪

2020-02-15     宿州市人民檢察院

山東東營:公檢聯合出台規定 嚴打涉疫情刑事犯罪

作者:郭樹合 來倩倩 新聞來源:正義網

  2月11日,山東省東營市檢察院聯合市公安局、濱海公安局制定下發《關於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刑事案件辦理工作的若干規定》(下稱《規定》),強化檢警協作配合,形成打擊合力,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規定》對檢察院、公安局加強協同配合提出了總體要求,明確將故意傳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利用疫情製造傳播謠言、疫情防控期間針對醫護工作者實施的暴力行為、利用疫情實施的敲詐勒索、詐騙等十三類犯罪納入涉疫情刑事案件範圍。

  《規定》要求,對涉疫情刑事案件優先辦理,嚴格依法快偵快捕快訴,正確運用法律規定加大懲處力度,體現依法從嚴懲處精神,實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通過信息實時通報、案件內部報備、提前介入、案件會商、典型案例發布、信息化協同辦案、宣傳與輿情協同應對等七大涉疫情刑事案件辦理機制,確保涉疫情期間刑事案件依法、及時、準確、穩妥辦理。

  疫情發生以來,東營市檢察機關已提前介入4起涉疫情案件,分別是東營區姜某某利用閒魚APP詐騙案、墾利區王某某等4人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案、河口區王某某等4人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案、利津縣魏某某尋釁滋事案。檢察機關通過加強與公安機關的協作配合,同步引導偵查,有力精準打擊涉疫情刑事犯罪,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守護山東抗「疫」最後一方凈土積極貢獻檢察力量。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WpT7S3ABjYh_GJGV0Jj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