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新規出台!開化一男子成為全縣被刑拘第一人

2019-10-18     開化新聞網

酒後不開車已成為大部分司機心中的底線,然而在現實生活中,仍然有人僥倖上路。就在10月16日,有一位司機醉酒駕車,成為了「醉駕」新規出台後開化被刑拘第一人。

喝完酒開車去釣魚,被抓個正著!

10月16日下午,開化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直屬中隊民警在開化縣江濱路與鐘山路路口設卡對過往車輛例行檢查。15時32分許,執勤民警發現一輛號牌為浙H****小型麵包車有7條違法未處理,便對其車輛進行攔截,在對駕駛員進行詢問時,發現其身上有很重的酒味,民警立即對駕駛員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經檢測,駕駛員汪某某測試結果為104毫克/100毫升,已經達到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標準。於是,民警便將駕駛員帶回中隊作進一步調查。

經查,當天中午,駕駛員汪某某在一家飯店吃飯期間喝了酒,隨後駕駛著自己的麵包車前往上溪釣魚,結果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

當晚,駕駛員汪某某因呼氣測試達到醉駕標準被開化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醉駕」新規,你必須知道!

為了更好地懲治「醉駕」犯罪,維護公共安全,進一步貫徹好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推進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設,2019年10月8日,浙江省公檢法出台了《關於辦理「醉駕」案件若干問題的會議紀要 》(點擊查看)(浙高法〔2019〕151 號)。文件中明確規定:對現場查獲經呼氣測試,酒精含量達到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局發布的《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中醉酒標準(≥80mg/100ml)的機動車駕駛人,無論其對檢驗結果是否有異議,均立案查處,駕駛人應當予以刑事拘留(需緊急就醫除外)。

呼氣式酒精測試儀達到醉駕標準

均立案查處

一律予以刑事刑拘

圖文/段正理

編輯/徐澤歡

監製/汪開明

來源/開化傳媒集團,轉載請註明出處。

你點的每個贊,我都認真當成了喜歡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VbGC320BMH2_cNUgOxt0.html











這,就是芹陽

2019-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