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 建 省 石 獅 市 人 民 法 院
公告
福建省石獅市石獅坑東日用工藝廠:
本院受理原告石獅市財政局與被告福建省石獅市石獅坑東日用工藝廠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於2019年7月26日向你們公告送達(2019)閩0581民初1884號民事判決書。因上述公告內容中漏寫明公告送達時間,應予補正,現將上述公告補正送達時間:「自公告之日即2019年7月26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承辦法官:戴劍萍 書記員:胡士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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