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蘇州有房的注意!2020年1月1日起實施

2019-11-28     小不點房產資訊

重要消息

近日江蘇省人民政府出台新規

2020年1月1日

出租房屋不登記信息將被記入信用記錄!

不良信用記錄對貸款、出行

及辦理信用卡等都有影響!

快跟著今日君一起來看看!

租房必登記,否則依法處罰!

根據《管理規定》,出租人自租賃合同訂立之日起7日內申報登記信息,申報登記信息的內容包括:

出租人和承租人姓名(名稱)、公民身份證號碼(社會統一信用代碼)、工作單位(服務處所)、聯繫方式等基本信息,以及房屋地址、產權信息、租期、使用性質、建築面積、居住人員信息等住房情況。

出租人、承租人、房地產經紀機構、物業服務企業、網際網路平台經營者未按照本規定申報、轉報登記信息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依法予以處罰、記入信用記錄。

房東可以通過哪些渠道申報登記?共有五種渠道:

(一)通過租賃住房治安管理信息系統自主申報;

(二)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公安機關委託的機構申報;

(三)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網際網路平台出租住房的,可以約定由房地產經紀機構、網際網路平台經營者申報;

(四)通過房屋所在地物業服務企業轉報;

(五)通過村民委員會、社區居民委員會轉報。

經在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登記備案的,由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將信息推送至公安機關,出租人不再申報登記信息。

此外,根據《管理規定》,出租住房集中供他人居住,出租居室達到10間以上,或者出租床位達到10個以上的,出租人應當按照供社會公眾活動的場所的安全規定,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確定管理人員,登記有關信息,落實治安責任。

關於租房,蘇州還有這些舉措

今年5月1日,《蘇州市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條例》已經正式實施。

該條例對隔斷出租、居住面積和人數要求、房屋轉租、電動車管理、房屋安全設備設施等都作出明確規定。而違反該條例的,可依據規定作出行政處罰。

10月22日,蘇州市租賃房屋信息監管與服務平台上線運行。

無論是個人還是中介,都可以在該平台上發布,房源、承租房屋租房交易也將更有保障!

該平台由市公安局、住建局牽頭,建設銀行承建,整合了租賃房源發布、承租、交易和服務監管功能。

根據住建部門要求,今後蘇州全市範圍內的住房租賃機構,不但要把房源信息在平台上公布,而且每筆交易都要在平台上備案,接受監管。

據了解,該平台還具有信用評價管理功能,租客和中介機構之間可以互相打分。對於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中介機構,主管部門會提出風險預警。

如果大家在租賃環節中遇到問題,可以及時撥打舉報電話,獲得幫助。

圖源:蘇州發布

這麼多租房新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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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SRV2sm4BMH2_cNUgZQq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