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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潭縣人民政府關於在全縣開展
人防音響警報試鳴演練活動的通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為增強市民的國防觀念和防空防災意識,檢驗人防音響警報設備性能,縣人民政府決定於2019年9月18日在全縣開展人防音響警報試鳴。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試鳴範圍:在縣城區和15個鎮(街道)已安裝人防音響警報器的區域統一實施同步試鳴。
二、警報信號與起止時間:
10:00—10:03發放預先警報信號(鳴36秒,停24秒,反覆3遍為一個周期);
10:06—10:09發放空襲警報信號(鳴6秒,停6秒,反覆15遍為一個周期);
10:12—10:15發放解除警報信號(連續鳴3分鐘);
試鳴期間三種警報信號鳴響間隔時間為3分鐘。
三、人防音響警報鳴放期間,全縣生產、生活秩序及社會活動正常進行。
四、請各單位認真做好宣傳教育工作,以免影響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五、警報器試鳴的具體工作,由湄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組織實施。
湄潭縣人民政府
2019年9月9日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RKQuJm0BJleJMoPMrho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