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發布!洛陽市通報部分環境違法違規典型案例,涉及這些縣區……

2019-07-26     今報洛陽

東方今報•猛獁新聞 記者 張歡歡/文圖

7月26日,洛陽市召開第二季度污染防治攻堅戰新聞發布會,發布環境質量及污染防治攻堅戰進展情況、生態環境部汾渭平原重點區域強化督查交辦洛陽市有關問題通報等工作情況。

2018-2019年生態環境部重點區域強化督查典型問題

通報伊濱區、欒川縣、嵩縣、老城區典型問題,共4個。

1、伊濱區「洛陽市海龍精鑄有限公司」。2019年4月15日,生態環境部督查組現場檢查時,該企業正在生產。存在問題:該公司南廠廠房未密閉處理,廠房內地面有大量灰塵,除塵設備未運行,電爐熔化、澆鑄和熔化車間產生的煙塵,存在大氣污染問題。依法處罰情況:伊濱區環保局對其違法行為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洛環罰[2019]第12021號),處罰2萬元。

2、欒川縣「伏牛山綠苑度假村建設工程」。2019年4月3日,生態環境部督查組現場檢查時,該工地正在施工。存在問題:物料露天堆放,未有效覆蓋;土石方施工,未採取濕法作業,產生大量揚塵;主要進出道路未硬化。依法處罰情況:欒川縣城建局對其違法行為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欒建罰決定〔2019〕第0404號),處罰10萬元。

3、嵩縣湖濱花園二期項目建築工地。2019年1月11日,生態環境部強化督查組現場檢查時,嵩縣湖濱花園二期項目建築工地正在施工。存在問題: 該工地進行破拆作業,未落實《嵩縣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嵩環攻堅辦〔2018〕52號)的揚塵源應急減排要求;破拆作業未落實拆遷工地100%濕法作業要求,物料露天堆放,未有效覆蓋。依法處罰情況:嵩縣住建局給予該項目建設單位10萬元經濟處罰。

4、老城區「洛陽中靖實業有限公司」。2018年12月17日,生態環境部督查組現場檢查,企業正在生產。存在問題:按照應急響應預案規定,未按照規定實行停產措施,企業共有新舊兩條噴漆生產線,新生產線已經停產,老生產線的噴漆房內有產品在噴漆,噴漆房燈亮。企業車間正在電焊,電焊工序未使用移動式電焊廢氣收集裝置。依法處罰情況:洛陽市公安局邙山分局對該企業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邙山公(治)行罰決字〔2018〕10223號),對企業兩名負責人行政拘留。

2019-2021年生態環境部重點區域強化監督定點幫扶典型問題

通報高新區、澗西區、伊川縣典型問題,共3個。

1、高新區「孫石路建業尊府建築項目」。2019年5月13日現場檢查時,該企業正在生產。存在問題:違反了洛陽市攻堅辦《關於做好5月12日—13日大風揚塵管控的緊急通知》第1條「各類施工工地應停止一切涉土作業」的要求,正在涉土作業;施工工地土堆未苫蓋;未實施濕法作業,現場洒水車、噴霧機均未使用。依法處罰情況:高新區城市管理局建管辦對其違法行為,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洛高城罰決字〔2019〕第029號),處罰3萬元。

2、澗西區「河南中隆科技有限責任公司」。2019年5月11日現場檢查時,該企業正在生產。存在問題:現場正在進行焊接作業,焊煙凈化器未使用。依法處罰情況:澗西環保分局對其環境違法行為,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洛環罰〔2019〕1075號),處罰3萬元。

3、伊川縣「華威塑料有限公司」。2019年5月14日現場檢查時,該企業正在生產。存在問題:在檢查時發現生產車間煙霧較大,有一股刺鼻味道。排氣罩覆蓋面較小,存在VOCs無組織排放。依法處罰情況:伊川縣環保局對其環境違法行為,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伊環罰決字〔2019〕第3-09號),處罰3萬元。

十起環境違法違規典型案例

1.洛陽市水業資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篡改自動監測數據逃避監管違法排污案。洛陽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檢查發現,該企業自動監測設備標定係數被人為更改,導致自動監測數據失真。洛陽市生態環境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對該企業處以10萬元罰款(洛環罰〔2019〕9001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行政主管部門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暫行辦法》,將該案移送至洛陽市公安局,洛陽市公安局指定新安縣公安局辦理該案,新安縣公安局對涉案人員黃建華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處罰。

2.曹守和鋁錠加工項目污染物直排案。偃師市環保局根據群眾信訪舉報,對該項目進行現場檢查,發現曹守和直接負責的鋁錠加工項目西側車間石墨干鍋加熱和炒灰機收集廢鋁灰生產過程中,未建設配套的污染防治設施,致使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氣、粉塵未經過處理直接排放,對環境造成較大影響。偃師市環保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對該企業處以10萬元罰款(偃環罰決字〔2019〕第099號),同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行政主管部門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暫行辦法》,依法將該案件移送至偃師市公安局,偃師市公安局對負責人曹守和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3.宜陽縣立正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超標排污案。該企業煙囪總排口煙塵超標排放。洛陽市生態環境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對該企業處以40萬元罰款(洛環罰〔2019〕第7025號)。

4.嵩縣木植街鄉鉅麒選礦有限公司違法排污案。嵩縣環保局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時發現,該企業未按要求將選礦廢水直接排入尾礦庫;尾礦庫下回水池水位過高,導致部分回用廢水外溢至尾礦庫攔截壩內,未及時打回尾礦庫。嵩縣環保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對該企業處以20萬元罰款(嵩環罰決字〔2019〕第067號)。

5.洛陽尊祥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未按規定自行監測水污染物案。伊川縣環保局執法人員檢查發現,該企業未按規定對所排放的水污染物自行進行監測。伊川縣環保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對該企業處以15萬元罰款(伊環罰決字〔2019〕第6-17號)。

6.景利超經營熔爐項目違法排污案。孟津縣環保局現場檢查時發現,景利超在孟津縣平樂鎮平樂村經營的熔爐生產使用過程中未安裝大氣污染防治設施也未採取其他污染防治措施,產生廢氣未經處理直接外排。孟津縣環保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對該企業處以10萬元罰款(孟環罰決字〔2019〕第17號)。同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辦法》對其設備實施查封扣押。

7.欒川縣赤土店鎮寨溝新型頁岩材廠自動監測數據不正常傳輸案。洛陽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檢查時發現該企業現場自動監測設備保存的流量歷史數據與上傳環保部門監控平台的歷史數據不一致,現場流量數據符合生產邏輯,上傳環保部門監控平台的數據為錯誤數據。洛陽市生態環境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對該企業處以10萬元罰款(洛環罰〔2019〕9013號)。

8.偃師市首陽山民生建材廠未落實防治揚塵案。該企業生產時霧狀噴淋設施未開啟,產生的粉塵未採取有效處理措施;廠區料庫南側外存放約100立方頁岩和100立方煤矸石未採取遮蓋等措施防治揚塵污染,偃師市環保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對該企業處以5萬元罰款(偃環罰決字〔2019〕第190號)。

9.河南盟銘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染防治設施不正常運行案。洛陽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現場檢查發現,該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安裝配套的污染防治設施未正常運行,洛陽市生態環境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對該企業處以3萬元罰款(洛環罰〔2019〕第6029號)。

10.伊川縣永強鑄造有限公司未落實應急管控停產案。伊川縣環保局執法人員現場檢查發現該企業在應急管控期間仍然正常生產。伊川縣環保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對該企業中頻爐配電櫃二台,熱處理爐配電櫃一台予以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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