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在宗教信仰自由的今天,既要防止宗教信仰過程中的「被強推」,警惕濫用職權推廣宗教,也要讓宗教人士回歸常態。宗教就是宗教,與世俗社會中的政治、權力以及地位無關,不能因為在宗教中有所擔當,就意味著在世俗社會中取得了一定的成就,進而謀取一定的職位,以顯身手,有所作為。同時,應為信仰者提供多元選擇的場地與環境。這是歷史留下來的經驗,對任何宗教來說都應該是一樣的,而不僅是針對伊斯蘭教而言的。
基督教、伊斯蘭教、佛教並稱為世界三大宗教。此三種宗教之所以能成為前三大,是目前世界上僅有的三個各自被一部分國家列為國教的宗教,如基督教在歐美的一些國家、伊斯蘭教在中亞、西亞和北非一些國家、佛教在東南亞一些國家分別被列為國教。
就信仰者數量而言,三大宗教中,以基督教人數最多,伊斯蘭教次之,佛教最後。綜合資料,截止2016年,基督教註冊信徒約24.6億;截止到2009年底,世界人口約68億人口中,穆斯林總人數是15.7億,分布在204個國家和地區,占全世界的23%;據1991年《大英百科年鑑》的資料,上世紀90年代初,全世界有佛教徒近4億人。
就時間概念而言,佛教相傳於公元前6-前5世紀古印度的迦毗羅衛國(今尼泊爾境內)王子喬達摩·悉達多所創;基督教發源於公元1世紀巴勒斯坦地區猶太人社會;伊斯蘭教於公元七世紀由麥加人穆罕默德在阿拉伯半島上首先興起。
用樸素的道理去理解事物,就很容易懂了。雖然人數不同、起源有早晚,但是各個宗教的信徒都是平等的。慈悲、博愛、和平是三大宗教的真諦,同時也是所有宗教的共同目標。伊斯蘭教如何取得廣泛傳播,成為三大宗教之一?我們以伊斯蘭教在中國的傳播為例。
伊斯蘭教,中國舊稱大食法、大食教、天方教、清真教、回回教、回教、回回教門等,公曆651年(唐朝永徽二年)從阿拉伯傳入中國的泉州、廣州等地。據中國史籍《舊唐書》與《冊府元龜》記載,這一年伊斯蘭教第三任哈里發鄂圖曼(644-656在位)派使節到唐朝首都長安,晉見了唐高宗並介紹了伊斯蘭教義和阿拉伯國家統一的經過。這是阿拉伯帝國第一次正式派使節來華,對後來中阿兩國在政治、經濟和文化上的廣泛交流,以及穆斯林商人的東來都產生了重大影響,故歷史學家一般將這一年作為伊斯蘭教傳入中國的開始。
這之後,傳播路線于海路和陸路同時進行,海路以商人為主,主要集中在沿海港口城市,如廣州、泉州、杭州、揚州等地;陸路除了商人還有士兵,除了交通沿線的商業中心,唐朝的首都長安和內地城市洛陽等地,均是穆斯林商人和士兵的聚集地。如《資治通鑑》卷232記載:「胡客留居長安久者或四十餘年,皆有妻子,買田宅,舉質取利,安後不欲歸。」
然而,這種傳播是相當緩慢的,陸路就今新疆地區而言,主要依靠武力傳播的伊斯蘭教沒能夠繼續東傳,是因為阿拉伯軍隊受到唐朝勢力和突厥人的阻遏。在阿拉伯勢力崩潰後,中亞出現了一個信仰伊斯蘭教薩曼王朝,向喀喇汗王朝發動的「聖戰」又屢屢受挫,也在一定程度延緩了伊斯蘭教向新疆傳播的進程。但真正把伊斯蘭教傳入新疆的卻是喀喇汗王朝。
十世紀初,薩曼王朝統治集團發生內訌,薩曼王朝的王子阿布·納賽爾·薩曼尼在內訌中失敗,從河中地區逃至喀喇汗王朝,受到喀喇汗王朝奧古勒恰克可汗庇護,被安排在新疆阿圖什居住。在此人的勸導下,喀喇汗王朝的王子薩圖克被發展成了一個「秘密的穆斯林」。 915年薩圖克發動政變,奪取汗位,自稱蘇丹·薩圖克·博格拉汗,宣布伊斯蘭教為國教,在國內推行伊斯蘭教。並且,按波斯伊斯蘭國家模式建立了伊斯蘭教法統治,創建官僚隊伍與管理機構,設立宗教法庭,宗教領袖在國家政治生活中享有重要地位,宗教學者隊伍日益擴大,寺院經濟大量發展。
薩圖克去世後,其子穆薩(巴依塔什)繼位,稱阿爾斯蘭汗,駐喀什噶爾。很快,穆薩實現了王朝的伊斯蘭化,於960年,宣布伊斯蘭教為國教,20萬帳突厥人入教。從此正式開始了第一個突厥語民族伊斯蘭王朝的歷史。
其後,受到西亞穆斯林大力支援的喀喇汗王朝,開始對東方的于闐王國發起聖戰,最終以1006年于闐滅亡、喀喇汗勝利而告終。這場戰爭持續了數十年,史稱喀喇汗于闐戰爭,也是伊斯蘭教傳入新疆的第一個「黃金時期」。
第二個「黃金時期」 在14世紀初,蒙古東察合台汗國時期,離不開一個人——禿黑魯·帖木兒汗,東部察合台汗國第一任可汗,最早信奉伊斯蘭教的蒙古貴族。據《中亞蒙兀兒史一拉失德史》記載,禿黑魯·帖木兒即位前,有一次在阿克蘇行獵,偶然與當時伊斯蘭教謝赫哲馬魯丁相遇,接受其秘密傳教,表示願意歸信伊斯蘭教,但許諾必須在取得統治權力之後才可宣布。後來,他得到了汗位,約於1354年正式宣布信仰伊斯蘭教,並說服其部王公、大臣歸信伊斯蘭教,同時下令其臣民改宗,如有違抗,即處死刑。
當時,約16萬帳蒙古人集體宣誓改宗伊斯蘭教。禿黑魯·帖木兒的後代在統治新疆的300年中,都極力傳播伊斯蘭教,先後征占了吐魯番、哈密,戰勝佛教勢力,確立了伊斯蘭教在新疆的統治地位。
通過這兩個「黃金時期」,不能看出伊斯蘭教在傳播的過程中,首先是取得了「汗」的信仰,讓他們改宗伊斯蘭教,然後,通過「汗」們手中的權力以「命令」的方式進行推廣,對外採取武力擴張的辦法,對內則是「如有違抗,即處死刑」。當然,僅靠這種強制的硬性手段是不夠的,比如,對內僅靠「處死」的辦法顯然是簡單了一些。於是,作為傳播者的「汗」們想到了一些輔助的手段,主要是「稅收」。
早在阿拉伯帝國時就規定三個不同的稅率,針對阿拉伯民族的穆斯林,稅收基本上最低,基本是最低稅率;而針對皈依伊斯蘭教的其他民族穆斯林,稅率定得也非常低;對於那些拒不接受伊斯蘭教,不皈依伊斯蘭教的民族,稅率提升十倍。作為傳播者的「汗」們無一例外地沿襲了這一做法。
還有一點,也很重要,即是排他,也就是讓其內部民眾在宗教方面沒有選擇,使伊斯蘭教成為唯一。比如,伊斯蘭教傳入新疆之前,新疆就是一個千里佛國,但伊斯蘭教傳入之後,那些佛跡也被全部搗毀了。
所以,在宗教信仰自由的今天,既要防止宗教信仰過程中的「被強推」,警惕濫用職權推廣宗教,也要讓宗教人士回歸常態。宗教就是宗教,與世俗社會中的政治、權力以及地位無關,不能因為在宗教中有所擔當,就意味著在世俗社會中取得了一定的成就,進而謀取一定的職位,以顯身手,有所作為。同時,應為信仰者提供多元選擇的場地與環境。這是歷史留下來的經驗,對任何宗教來說都應該是一樣的,而不僅是針對伊斯蘭教而言的。(文|路生)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QHjY-W4BMH2_cNUg8gu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