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金萬受審

2019-11-05     安徽商報

懷法宣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張劍

11月4日,懷遠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胡金萬受賄案。

懷遠縣人民檢察院指控:1997年至2018年期間,被告人胡金萬利用擔任合肥市公安局郊區分局刑警大隊探長、包河分局責任區刑警二隊隊長、包河分局經偵大隊大隊長、常青派出所所長、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副支隊長、刑警支隊政委、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支隊長等職務便利,或者利用本人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為他人在案件協調處理、經營監管、職務提拔、工程承攬、房屋租賃等方面提供幫助,索取、非法收受楊某某、李某某等人財物,價值共計人民幣869.464萬元。案發後,被告人胡金萬及其家人退出贓款共計265萬元。

由於案情複雜,法庭將擇期宣判。

安徽商報融媒體新聞中心綜合出品

值班編輯:李小咪

值班主任:馬翔宇

值班主編:馮蘭友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PVnrO24BMH2_cNUgISV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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