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宅基地上蓋的房子,為什麼拆遷的時候不給我補償?

2019-05-20     京尚拆遷律師

如今咱們農村的生活條件普遍越來越好了,很多農民朋友家裡都加蓋了偏房或者兩層、三層小樓,居住條件因此得到了改善。

但是隨著征地拆遷項目的啟動,很多不同地區的農民朋友都問到了同一個問題:我在自家宅基地上蓋的房子,為什麼拆遷方說我是違建,不按照補償方案給我補償?

京尚拆遷律師今天要為大家解析的,就是關於咱們在自家宅基地上建房的,拆遷時有沒有補償的問題。

拆遷方說有證的二層房、偏房有補償,說的是什麼證?

咱們現行的《城鄉規劃法》頒布實施於2008年,根據它的規定,農民朋友們在鄉、村莊規劃區內,自家的宅基地上建房的,需要辦理一個叫做「鄉村規劃建設許可證」的證件,根據該證件的審批許可來蓋房子。

比方說咱們有些農民朋友一開始經濟條件有限,辦證的時候只辦了一層平房的建設許可,那麼咱們蓋房子的時候就只能根據許可內容蓋一層房子。等到咱們經濟條件改善了,想要加蓋二層或者在院裡加蓋偏房時,還要重新辦理審批許可。

有了這個鄉村規劃建設許可證,以及村鎮房屋建設准建證,咱們才能安心地動工建房,申請確權,辦理產權證。證件齊全的,在拆遷時更容易爭取到全面、合理的補償。

當然,京尚拆遷律師要強調的是,咱們現在說的是2008年《城鄉規劃法》正式實施以後的普遍情況,對於建成年代較早的房子,以及存在其他特殊情形的村房,還需要結合具體案情分析,不能一概而論

如果我的房子沒有證,一定沒有拆遷補償嗎?

說到這裡很多農民朋友可能會想問,我在自家的宅基地上蓋房子,又沒有影響到其他人,蓋房的時候村裡也是同意的,一定就是違建、沒有拆遷補償了嗎?

除了以上咱們說過的,房子年代較久存在歷史原因等特殊情況以外,在這裡京尚拆遷律師為大家分兩種普遍的情況進行解析。

第一種情況,儘管咱們《城鄉規劃法》已經頒布實施了,但其中第四十三條第二款也有規定,在鄉、村莊規劃區內使用原有宅基地進行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的規劃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例如《河北省城鄉規劃條例(2011年)》第五十四條規定,村民在鄉、村莊規劃區內自己原有的宅基地上建設住宅,應當符合鄉規劃、村莊規劃,不得超出原有宅基地四至範圍,不得妨礙相鄰權人利益,經村民委員會同意,向所屬的鎮或者鄉人民政府備案。

如果有農民朋友符合這類情況的,在相關規定修改之前,按照當時的相關規定進行房屋建設的,有政府備案的,也是可以據理力爭,爭取公平合理補償的,並不是說沒有現行規定要求的許可證件就一定不能拿補償。

第二種情況,《城鄉規劃法》已正式實施,地方規定中也都明確了需要申請辦理的手續,然後咱們才蓋房子,卻沒有按照相關規定申請辦理相關證件手續的,拆遷時通常會被認定為違建不予補償,或者只給很少的人道主義補償。

如果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支持,也沒有其他特殊情形可以證明咱們的房子是合法建設,那麼這種情況下,咱們確實難以爭取和其他有證房屋同等標準的拆遷補償。

所以說,就算土地確實是咱們自家的合法宅基地,在相關規定出台後,也必須先依法申請辦理相關的審批許可,才能動工蓋房,否則一旦拆遷,咱們很可能拿不到這部分新建房屋的補償。

如果有農民朋友正面臨拆遷,但不是很確定自己的房子是不是存在違建情況的,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專門向拆遷律師諮詢確認一下,看咱們能不能爭取合理全面的補償;如果房子確實存在違建問題的,是不是可以補證確權。儘可能在合法範圍內爭取更多補償,保護好咱們的財產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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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POTDCmwBmyVoG_1Zwh3i.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