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娘舅餐飲被罰25萬元

2020-04-08   杭州檢察

來源: 揚子晚報

老娘舅餐飲違法宣傳被罰25萬元;啤酒外包裝紙箱上印有「揭蓋有獎、箱箱有驚喜」,消費者購買整箱後卻並未中獎,啤酒廠家被罰72300元……「王婆賣瓜」可不是想怎麼夸就怎麼夸,這不,江蘇省市場監管局就公布了一批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例。

案例一

使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名義進行廣告宣傳

南京市秦淮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浙江老娘舅餐飲有限公司南京第一分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當事人在其經營場所使用的餐盤墊紙上印有「德清源雞蛋,專供領導人和奧運健兒,不含激素、抗生素」字樣廣告,使用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名義,違反了《廣告法》第九條第(二)項規定。南京市秦淮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涉案違法廣告,並處罰款25萬元。

【普法時間】

《廣告法》第九條第(二)項,廣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

案例二

對獲獎情況虛假承諾

常州市溧陽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常州嘉士伯天目湖啤酒(江蘇)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當事人為了促銷嘉士伯「天目湖」啤酒,在所售啤酒外包裝紙箱上印製「揭蓋有獎、箱箱有驚喜」廣告內容,消費者購買整箱打開後發現並未獲獎。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規定,常州市溧陽市市場監管局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並處罰款72300元。

【普法時間】

《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廣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虛假廣告:商品或者服務不存在的;商品的性能、功能、產地、用途、質量、規格、成分、價格、生產者、有效期限、銷售狀況、曾獲榮譽等信息,或者服務的內容、提供者、形式、質量、價格、銷售狀況、曾獲榮譽等信息,以及與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允諾等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對購買行為有實質性影響的;使用虛構、偽造或者無法驗證的科研成果、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信息作證明材料的;虛構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效果的;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其他情形。

案例三

使用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

宿遷市泗洪縣市場監管局查處宿遷湖上人家食品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當事人通過自設網站發布食品廣告,廣告中含有「荷葉茶可以降脂,具有減肥作用,清理腸胃,排毒養顏,滋肝潤肺,荷葉減肥茶通過了功能學和毒理學實驗證明,可促進脂肪代謝與分解……」等字樣廣告內容。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廣告法》第十七條及第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宿遷市泗洪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並處罰款50000元。

【普法時間】

《廣告法》第十七條: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並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

案例四

藥品廣告虛假宣傳功能效果

南通市崇川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南通濟生堂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發布違法藥品廣告案。當事人通過微信公眾號發布「四季抗病毒合劑」藥品廣告,廣告含有「其作用機理:多靶點阻斷病毒複製,預防病毒感染...藥理研究證明對冠狀病毒有效」等內容,但無法提供相關科學材料能夠證明「四季抗病毒合劑對冠狀病毒從藥理研究上有效」,違反了《廣告法》第四條規定。南通市崇川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並處罰款30000元。

【普法時間】

《廣告法》第四條: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廣告主應當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案例五

在指定專業刊物以外媒介發布處方藥廣告

無錫市濱湖區市場監管局查處無錫九州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當事人通過微信公眾號發布含有「中秋鉅惠—慢病健康推薦」等內容的廣告,其中含有多種處方藥品的宣傳內容,違反《廣告法》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無錫市濱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並處罰款30000元。

【普法時間】

《廣告法》第十五條: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等特殊藥品,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以及戒毒治療的藥品、醫療器械和治療方法,不得作廣告。前款規定以外的處方藥,只能在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共同指定的醫學、藥學專業刊物上作廣告。

案例六

廣告中謊稱產品取得專利

泰州市高港區市場監管局查處高港區明迪科教儀器廠發布違法廣告案。當事人在1688平台自營店鋪內發布初中物理實驗盒商品廣告,廣告內容中含有「電錶新增摺疊支架 專利設計 操作更便利」字樣,而實際該產品尚未被授予專利權,違反了《廣告法》第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高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並處罰款7000元。

【普法時間】

《廣告法》第十二條第二款:未取得專利權的,不得在廣告中謊稱取得專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