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時間瘋狂下了633筆訂單 ,收貨後,不是急著拍買家秀和評價,而是申請退款,而且光退款不退貨……最近,淘寶起訴一位被行業稱為「職業吃貨」的買家並勝訴了,成為淘寶起訴「職業吃貨」第一案。
近日,杭州網際網路法院作出判決,認定被告周某的惡意退款行為明顯不符合常人的購物習慣,系濫用淘寶會員權利,損害平台正常運營秩序,判決周某賠償淘寶網經濟損失1元及合理支出(律師費)1萬元。
一個月瘋狂下了633筆訂單
收到貨後申請退款624筆卻拒不退貨
事情發生在去年,買家周某是一位不到20歲的湖南妹子。
去年,周某用自己的身份信息註冊了淘寶帳號後開始瘋狂下單。其中,去年6月7日至16日,瘋狂下單了289筆。
不過收到包裹之後的周某,並不像大多數買家一樣急著收貨和拍買家秀,而是找賣家退款。
僅在那個月,申請退款281筆,其中退款成功277筆。
嘗到甜頭之後 ,周某又如法炮製。去年7月1日至7月5日5天時間裡,又瘋狂下單了344筆,然後陸續申請退款343筆,其中退款成功335筆,實際退款金額18842.53元。
這樣下來,相當於一個多月時間,周某總共下單633筆,申請「僅退款」624筆,退款成功612單。
不過淘寶平台很快發現了裡面的異常。比如6月12日下的訂單里,大多是燈具和禮物,7月1日是大量童鞋訂單,而7月4日變成了墨鏡和雨傘。這並不是一個正常買家的行為。
淘寶起訴惡退的「職業吃貨」勝訴
為什麼這麼多筆都退款成功了?
事實上,在網上,有這麼一批和周某一樣的「職業吃貨」,在網購、外賣等網際網路平台瘋狂下單,收貨後卻立即申請「僅退款」而拒不退貨,繼而以職業投訴等方式威逼商家妥協。
對於周某的惡意行為,去年12月,淘寶網將周某起訴至杭州網際網路法院,訴求法院判令被告賠償淘寶網經濟損失1元、合理支出(律師費)1萬元。
杭州網際網路法院經審理後,在判決中明確界定周某行為為非正常消費行為,並判決被告周某賠償淘寶網經濟損失1元及合理支出(律師費)1萬元。
633筆訂單,申請僅退款624筆,也就是說,只退款不退貨,其中612筆還成功了,那麼中間周某施了什麼「魔法」?
根據《杭州網際網路法院民事判決書》的記錄,在下單後,周某以「假貨」、「商品品牌與實際不符」等理由向賣家發起「僅退款」申請,並根據賣家的不同態度及回應,以直接發起僅退款、虛假物流等各種手段達到僅退款不退貨的目的。而在周某填寫的退款理由中,表述高度一致,比如很多地方連錯別字都一樣。
淘寶網認為,周某的惡意退款行為屬於濫用會員權利,嚴重違反服務協議。比如為了保障消費者權益,淘寶推出了先行墊付規則,而針對優質消費會員還推出了先行賠付極速退款等特權,也就是說,買家申請退款後,由平台先墊付和賠付,買家再慢慢寄出商品。
這些特色服務和消費者特權,反而被職業吃貨利用了。在收到平台貨款之後,周某通過購買虛擬訂單號或者發空箱的方式完成退貨流程。而很多賣家因為太忙,有時候只是把快遞簽收了,直接點了同意退款。等事後打開包裹才發現是空包。甚至有些心大的賣家,並沒有留意有沒有收到包裹就同意了退款。
除了虛假退貨,周某還通過加微信或者電話等方式要求賣家支付五六百元不等的賠償金,存在惡意退款並涉嫌敲詐賣家以謀取非法利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