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陳果)近日,紅花崗區人民法院向遵義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劃來案件執行款9.7萬元,用於清償被執行人周某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周某因公積金貸款嚴重逾期,經多次催收無果而被城區管理部申請提起法律訴訟。
據了解,借款人周某與配偶張某於2013年在城區管理部共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12.30萬元,貸款期限為20年。從2016年開始該筆貸款就不能正常還貸,工作人員多次通過電話、上門、送達催繳通知書等方式進行催收,借款人均不予配合,並且拒絕接聽電話和更換聯繫方式逃避貸款償還責任。為維護住房公積金貸款資金安全,公積金城區管理部決定向法院提起訴訟。紅花崗區法院依法受理此案,並要求周某及張某在限期內騰空房屋。
最初,周某在法律的震懾下,主動與執行法官和城區管理部工作人員聯繫,表示要儘快結清欠款。經法院調解,由周某作出書面承諾,在規定期限內償還逾期貸款並逐月按期還款。但周某到期後仍未履行承諾,城區管理部依法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執行期間,共同借款人張某來到城區管理部反映自己已與周某離婚多年,該房屋協議歸周某所有,貸款由周某負責償還,自己在外地打工更換了電話號碼,因銀行存款全部被法院凍結才知道是因為公積金貸款逾期被申請了強制執行,並且還被納入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無法購買飛機票和高鐵票等。為能解除「黑名單」限制,張某籌措資金,通過法院扣劃一次性結清了該筆貸款並支付了該案的執行費。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本次逾期貸款的成功收回,是城區管理部積極運用法律武器清收不良貸款的成果。在今後的工作中將進一步增強對住房公積金逾期貸款的追收工作力度,特別要加強對受託銀行貸後工作的考核和督促指導,以保障住房公積金資金安全,維護廣大繳存職工利益。
(編輯:盧龍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