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刊載於《三聯生活周刊》2019年第51期,原文標題《證書的含金量》,嚴禁私自轉載,侵權必究。
朋友給我發來一則消息,說他創辦的文化傳媒公司正聯合幾家權威機構舉辦全省青少年才藝大賽,希望我的女兒能夠報名參加,獲獎將對以後求學大有裨益。
我看了眼具體情況:指導機構是兩家省級教育部門,主辦單位是四家文化教育機構,朋友的文化傳媒公司是協辦單位之一,比賽規模不小,各類贊助也很多。但我不想給女兒增添負擔,於是婉拒道:「女兒水平有限,即便報名也是打醬油,還是算了吧。」朋友卻拍著胸脯說:「有我這個評委在場,還能不讓小侄女獲獎?到時我和幾位評委溝通一下,一等獎不敢說,讓小侄女獲個優秀獎絕對沒問題。」
聽了這話,我內心有點猶豫,但架不住好友的慫恿,還是給女兒報了名參加其中的書法比賽。
比賽那天,女兒寫了一副對聯,在台下的評委正準備給她打分時,朋友突然起身離席,與其他幾位一番「交頭接耳」,又迅速回到自己的座位上。評委們打出的分數經過加權平均,女兒最終以88分的成績躋身書法組三等獎行列。評委們給出的評價是「書寫流暢」「氣韻優雅」「筆鋒洒脫」,「具有大家風範的小書法家」。但就我在現場以一個門外漢的角度來看,其他未入圍選手的書法作品,水平很多都在我女兒之上,女兒的獲獎有些名不符實。
為了儘可能地照顧到參賽孩子們的心情,每項才藝比賽的獎項設置都頗為豐富。以書法組為例:一等獎3名,二等獎10名,三等獎15名,優秀獎30名,鼓勵獎、特別獎和突出獎各50名,幾乎70%的參賽者都能獲得一份榮譽證書。
頒獎典禮過後,朋友還安排了我女兒作為三等獎獲獎代表接受媒體採訪。在女兒接受採訪期間,朋友帶我到那幾位評委跟前,熱情地將我介紹給他們:「這位就是三等獎獲獎選手某某的父親,我的好友,在某某政府機關工作。」相互寒暄之後,一位評委笑眯眯地對我說:「其實這次比賽書法組一、二等獎的獲獎選手中,很多都是領導和贊助商的孩子。比賽之前,主辦方已經就獎項設置問題和評委們多次溝通協商過,我們都是按照主辦方的授意給選手打分。名次獎的名額有限,評委也很為難。」
我一邊微笑附和,一邊用餘光瞥了一眼正在接受採訪的女兒,只覺得非常尷尬。這場比賽,究竟是孩子才藝的比拼,還是父輩實力的較量?
(讀者 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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