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非婚生子女,以下2點很重要!有這些材料孩子入戶完全沒問題

2019-08-23     深圳入戶指導師

婚姻法第25條明確規定:非婚生子享有與婚生子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非婚生子女是指雙方未領取結婚證之前生育的子女,或者在一些不正當的男女關係過程中生育的子女,這種情況下,沒有合法的婚姻關係存在,因此統稱為非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的出生本身沒有過錯,因此,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以危害或者是歧視。

對於非婚生子女的撫養權。法律規定:兩周歲以內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對於兩周歲以上八周歲以下的子女,要綜合評判男方和女方的條件,誰更加有利於小孩以後的健康成長,法院裁判給誰撫養。對於八周歲以上的小孩,法院一般情況下會考慮子女的意見。

對於非婚生子女的撫養費。婚姻法規定,不撫養子女的一方有義務支付子女的撫養費。撫養費的數額,雙方可以協商。如果協商不成,也可以去法院起訴,要求對方承擔非婚生子女的撫養費。

法院判決非婚生子女撫養費,標準有以下2個,第一個,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至30%。如果沒有固定收入的,可以參照當地的生活消費標準。

在三年前,國務院印發《關於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意見》,其中明確了非婚生育的無戶口人員,可以申請辦理落戶,並需要提供具有資質的鑑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鑑定證明。自此為止,非婚生子女的落戶通道也得到完全暢通。

當然,允許非婚生子女隨母落戶,並不是消解婚姻的嚴肅性。在可以預見的很長時間裡,婚姻依然是主流社會認可兩性關係的主要形式,也是一對伴侶生育下一代的前提。家庭是社會生活的基本單位,而婚姻則是建立和維繫家庭的重要契約,這種人類文明建立以來的社會關係模式並沒有發生本質的改變。非婚生子女是無辜的,但生育他們的父母,理應對自己的行為將要承擔的責任有清醒的認知。

那麼婚生子女上深圳戶口需要哪些材料?

一、計劃外生育及非婚生子女上報戶口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複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結婚證;

2、嬰兒出生醫學證明或親子鑑定證明的原件和複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須出具親子鑑定證明,由公安機關指定鑑定機構鑑定後出具);

3、嬰兒父或母戶籍所在地居(村)委會證明或派出所責任區民警調查證明(需加蓋派出所公章);

4、嬰兒父母一方屬於外地戶口的,外地戶口一方戶口登記地公安機關應出具嬰兒未落戶證明。

二、只要有醫學出生證明的,即可到派出所依法申報入戶;沒有醫學出生證明的,可以由接生人出具書面證明加蓋所在村公章即可。

時代在進步,觀念在更新。雖然在許多地方,非婚生子女落戶還存在一定的障礙,比如需要繳納社會撫養費等。但是在深圳,這部分孩子的權利正在一點一點地落實,這無疑是一件好事。讓「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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