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變法為何有那麼多爭議,連他都被兩次罷相?北宋的滅亡與其有關係嗎?

2020-08-09     文裁縫

原標題:王安石變法為何有那麼多爭議,連他都被兩次罷相?北宋的滅亡與其有關係嗎?

熙寧九年(1076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是一個值得紀念的日子。這一天,被稱為「十一世紀最偉大的改革家」的王安石罷相。

說起來,這是王安石第二次罷相了。王安石並不是一個官迷,他生活簡樸,在物質方面無欲無求。

蘇洵曾經這樣描述王安石,「衣臣虜之衣,食犬彘之食」「囚首喪面而談詩書」。

但王安石卻是一個要做大事的人,慨然有矯世變俗之志。

為了實現自己濟世治天下的抱負,王安石就不得不參加科舉考試、入仕。

王安石自小聰穎,讀書過目不忘,屬文動筆如飛,於宋仁宗慶曆二年(1042年),考中進士第四名,授淮南節度判官。

入仕後的王安石表現得很冷靜。他知道,光有理想、光有熱情、光有書本知識還不行,必須實踐,積累經驗。所以,在淮南節度判官任滿後,他放棄京試入館閣的機會,主動要求到地方任職。

到了地方任上,王安石關心民生,鼓勵發展,思索和探究富國強兵之路,以地方作為自己變法的試驗田。

事實證明,王安石是一個能幹實事的人。他在所任職的地方,政績斐然。


實驗成功,王安石當然不甘停留於地方的小打小鬧。
嘉祐三年(1058年),王安石調為度支判官。進京述職期間,他寫了長達萬言的《上仁宗皇帝言事書》,指出國家積弱積貧的現實,系統地提出了變法主張。

很遺憾,王安石的主張未能引起宋仁宗的重視。

於是,王安石繼續在地方官任上打磨,不求高官厚祿,拒絕了朝廷委任的館閣之職。

王安石的高姿態也為自己贏來了更高的聲譽,朝廷多次以要位、高位相授。宋仁宗死後,宋英宗繼位。宋英宗傾慕王安石的名聲,一而再、再而三地徵召王安石赴京任職。王安石卻全都以服母喪和有病為由,拒絕入朝。

治平四年(1067年),宋神宗繼位。這個時候,國家的形勢已經很嚴峻了。國家財政入不敷出,財政赤字逐年擴大。

據清人趙翼《廿二史札記》引盧策所言,宋仁宗皇年間,國家財政收入三千九百萬,支出一千三百萬,占收入的三分之一。宋英宗治平年間,國家財政收入四千四百萬,支出八百八十萬,占收入的五分之一。而到了神宗的熙寧年間,收入雖達五千零六十萬,但支出也是五千零六十萬,竟占收入的百分之百!

俗話說,國難思良相,家貧想賢妻。

為擺脫宋王朝所面臨的巨大經濟危機,宋神宗鄭重起用人皆稱讚為「匡世大材」的王安石,並於熙寧三年(1070年)任王安石為宰相。

王安石也深感「大有為之時,正在今日」,以大無畏的擔當精神,銳行變法。

王安石的變法是一場聲勢浩大的深刻改革,改革措施大致分為四類:一是救濟農村的,如青苗法、水利法;二是治理財政的,如方田法、均稅法;三是二者兼顧的,如免役法、市易法、均輸法;四是整飭軍備的,如置將法、保甲法、保馬法。對於這場變法,王安石的動機是良好的,決心也很大,變法過程中

會遇上的阻礙和責難,他也完全預料到了,放言說:「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

王安石還揚言:「當世人不知我,後世人當謝我。」自信是好事,但盲目的自信就不好了。
熙寧四年(1071年),開封百姓為逃避保甲,出現自斷手腕現象,

知府韓維將之上報朝廷。
宋神宗憂心忡。王安石卻不屑一顧地回答說,不要輕信傳聞,就算不是傳聞,也沒什麼大不了的!試想,士大夫階層尚且不能理解新法,何況老百姓!宋神宗錯愕萬分。


王安石無視民意民情,事件就越鬧越大。一千多名東明縣農民集體進京上訪,在王安石住宅前示威遊行。監安上門(吏)鄭俠,曾得到過王安石的獎掖提拔,目睹新法給人民帶來的弊害,仗義執言,繪製了一幅《流民圖》,進呈天子御覽。

民怨鼎沸,宋神宗坐立不安。


熙寧七年(1074年)四月,宋神宗罷免了王安石的宰相職務,改任其為觀文殿大學士、知江寧府,從禮部侍郎超九轉而為吏部尚書。這是王安石第一次罷相。罷相後的王安石為了繼續推行新法,就推薦了新法的擁護者呂惠卿和韓絳在朝中任要職。呂惠卿卻是一個十足的小人,掌權後,擔心王安石會回朝威脅自己的地位與權力,就借辦理鄭俠案件的機會陷害王安石的弟弟王安國,又興起李士寧案件來傾覆王安石。

韓絳覺察到呂惠卿的用意,竭力幫助王安石回朝。

熙寧八年(1075年)二月,王安石再次拜相。呂惠卿被貶出京城,出任陳州知州。王安石的兒子王蚞對呂惠卿加害父親之事耿耿於懷,要繼續追究呂惠卿。

呂惠卿與王安石深交多年,存留有很多王安石寫給他的書信,就別有用心地把其中的幾封呈交給皇帝,控告王安石圖謀不軌。這幾封信內有「無令上知此一帖」「無使上知」之句,「上」就是指皇上,意思是不要讓皇上知道此信中的內容。至此,宋神宗和王安石君臣之間頓生嫌隙,再也無法愉快相處。王安石也覺得新法難於繼續推行下去,更兼兒子王蚞病故,遂託病請求離職。


熙寧九年(1076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宋神宗第二次罷免了王安石的相職。

王安石帶著無限的遺憾和傷悲離開了京城,結束了自己的政治生涯。按美籍華裔歷史學家黃仁宇的說法,如果王安石變法能夠成功,則可以把中國歷史一口氣提前1000年。但是,王安石的多項改革,不見容於當時的官宦文化,亦因缺乏有關技術能力而無法取得成功。

黃仁宇是這樣說的:「在20世紀末葉提及王安石,我們只更感到驚異:在我們之前900年,中國即企圖以金融管制的辦法操縱國事,其範圍與深度不曾在當時世界裡任何其他地方提出。當王安石對神宗趙頊說『不加稅而國用足』,他無疑已知道可以信用借款的辦法刺激經濟之增長。當生產增加貨物流通時,即使用同一稅率也能在高額的流通狀態里收到增稅之成果,這種擴張性的眼界與傳統的看法不同,當時人的眼光將一切視為不能改變的定數,因此王安石與現代讀者近,而與他同時代人物遠。」

也就是說,一場改革的成功必須順應歷史潮流。

王安石有著高度的智慧、高尚的情操、殫精竭慮恪盡職守的工作態度和工作精神,但他那超前的設計終究在殘酷的現實跟前被撞得支離破碎。

王安石最為得意的改革之法是「青苗法」。

王安石在擔任鄞縣(浙江省寧波市)縣令期間曾實施過此法,收到過良好效果。

的確,青苗法應該是新法中最能兼顧國家和民眾利益的一項善政,主要是解決農民在「青黃不接」時期的吃飯問題。此前,有錢有糧的富戶人家都選擇在這個時期借錢借糧給農民,約定夏糧秋糧成熟後,加息償還。利息很高,屬於高利貸。因為有地里的青苗作擔保,也屬於「抵押貸款」。貸款有風險,一旦遇上洪澇災害,田裡顆粒無收,農民就只好賣田賣地。

王安石推行「青苗法」,就是要濟貧困、抑兼并、促生產。他的做法是由國家向農民貸款,秋後再連本帶息一併歸還。從理論上說,這一舉措可免除農民所受的高利貸盤剝,又能增加國家的財政收入,可謂利國利民。

王安石也因此沾自喜地對宋神宗說:我不用增加賦稅也能增加國庫收入(民不加賦而國用足)!可是,小廟的菩薩好做,大廟的和尚難當。鄞縣試點是成功的,在全國推行時卻完全走了樣。

首先,各地方官員為了出政績,把自願貸款演變成了官府強制攤派,不管民眾需要不需要,必須借貸,說這是「奉旨貸款」。

其次,各級官員把國家的低息貸款演變成了官方的高利貸,層層加碼,致使有些地方利息遠高於原先設定的十幾倍!

再次,地方官吏雁過拔毛,藉此機會向借貸民眾伸手要錢。原先農民向地主貸款,雙方講好價錢即可成交。

現在向官府貸款,要有手續,先要申請,後要審批,最後要還貸。道道手續,都成了胥吏衙役卡拿盤剝的關卡。而最最讓人叫苦連天的是,官府的逼債手段比民間放高利貸的狠多了,農民因還不上貸,被逼迫得「賣田宅、雇妻賣女、投水自縊者不可勝數」。

辭官在家的王安石聽說包括「青苗法」在內的新法一項項被廢,默然無語。

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年)三月,廢除免役法的消息傳到江寧。王安石大感意外,他說:免役法的創立,我和神宗皇帝探討研究了長達兩年時間,實在是想不出它有什麼缺陷了啊。
「免役法」的初衷是想解除人民差役的一些弊端。

差役也叫力役、徭役、公役,是人民在賦稅之外還要承擔的一項義務體力勞動。

這些勞動包括保管公物、督收賦稅、追捕盜賊、傳遞命令、修橋鋪路,等等。由於「役有輕重勞逸之不齊」,所以人們在服役時就有不公平待遇。而且,由於勞役太多,也影響農民的耕種。王安石改「派役」為「雇役」,即民眾以後無須服役,只要交「免役錢」給政府,由政府出面僱人服役就行。

王安石認為,這麼一來,農民只要肯出錢,就不會耽誤農時勞作了。而且,大家都出同樣的錢,也公平公正。最主要的是,交了錢,可以讓忙不過來的人專心忙更重要的事,而又給社會閒散人員提供了賣力氣餬口的機會,好處多。

可就是這樣一條新政,最終也被廢除了。王安石愴然長嘆,一個月後,郁然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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