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範中心城區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有效凈化轄區道路交通環境,推進亂點排查治理責任制和「治亂疏堵」的常態嚴管機制,全力推進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強化三輪車、四輪電動車等車輛的管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的統一部署,市交警支隊依照《信陽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營運三輪車、非國家生產目錄四輪電動車在市區通行的通告》的要求,在中心城區全面展開三輪車、電動四輪車的整治工作。
此次對於查處的各類三輪車以及電動四輪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分別按照無證駕駛、無牌上路、闖禁行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來源:信陽交警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