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2020年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
面向普通高中畢業考生錄取工作的通知
各市、縣(區)教育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有關普通高校:
為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部署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福建省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閩政〔2019〕5號)要求,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9〕4號)和《福建省教育廳關於印發福建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改革實施辦法的通知》(閩教學〔2019〕35號),結合我省實際,現將做好2020年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以下簡稱「高職分類招考」)面向普通高中畢業考生(以下簡稱「普高考生」)錄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認真指導志願填報
1.高職分類招考面向普高考生志願設置常規志願和徵求志願兩個階段錄取,常規志願和徵求志願均設20個平行且有順序排列的專業志願。考生於4月24日8:00至25日18:00登錄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www.eeafj.cn)填報常規志願。常規志願階段錄取結束後,考生於4月28日8:00至18:00登錄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填報徵求志願並組織錄取。
2.招生院校要及時制訂本校面向普高考生的招生章程,經我廳核定後在考生填報志願之前向社會公布,學校法定代表人對學校招生章程及有關宣傳材料的真實性負責。高校於4月10日前將蓋有學校公章的招生章程一式5份報我廳學生工作處,電子版發至郵箱:[email protected]。
二、規範招生錄取管理
1.高職分類招考錄取工作由省教育廳負責組織,省教育考試院具體實施,並監督高校執行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情況。招生計劃納入我省普通高校本年度招生計劃總規模,未完成的計劃轉入本年度秋季招生計劃總盤中再統籌安排。
2.鑒於新冠肺炎疫情特殊情況,今年不單獨組織職業適應性測試,錄取時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以下簡稱「學考」)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及學考通用技術實踐操作和綜合素質評價中的「社會實踐」情況(體現學生實踐能力和社會適應能力等)擇優錄取,參考部分往屆普高畢業生或同等學力人員不作要求。錄取總成績滿分750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每門各占150分(按學考卷面分值100分的1:1.5比例轉換後再四捨五入取整),思想政治、信息技術、通用技術(不含實踐操作)每門各占100分。
3.對於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班學生,使用其學考成績(非補考成績)作為錄取依據。對於往屆畢業生或同等學力人員(含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新型職業農民等),使用其2020年1月學考成績作為錄取依據。對於第一次學考因缺考等無考試成績的普高考生,認可後一次的考試成績;對於違紀作弊的,成績為零分。對於2016級及之前休學或留級的,選取會考成績和學考成績中較高的分數作為錄取依據。對於因聽力殘疾等原因學考免考外語聽力的,其外語科目最終成績按「筆試成績×外語科總分值/筆試部分總分值」計算。
對於學籍從外省轉入、未參加我省相關科目學考的,認可其在外省的學考原始分成績(如卷面分值不一致,應折算成與我省學考成績相同分值);從2021年起,錄取時依據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為福建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
4.錄取工作按照「學校負責、考試院監督」的原則實施。常規志願和徵求志願原則上均按招生計劃數的100%實行專業志願平行投檔。考生可享受當年普通高考錄取照顧政策。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的考生,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位次。同分的先按符合錄取照顧政策同等優先進行排序,再按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等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排序確定考生位次。
5.高校根據招生章程規定的錄取規則,確定擬錄取名單,負責對已投檔但未被錄取的考生解釋退檔原因以及遺留問題的處理。被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2020年普通高考;未被錄取且符合我省2020年普通高考報名條件的考生可以申請2020年普通高考補報名。各高校在新生入學後要對新生報考材料進行覆核,並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複查。
6.各地各校要嚴格遵守高校招生「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紀律,對報名、考試、錄取等招生各環節出現違法違規行為的,要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確定的程序和規定嚴肅處理,依法依規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
三、做好錄取相關工作
1.加強組織領導。高職分類招考是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做好今年首次實施的高職分類招考工作,關係我省高考綜合改革平穩落地,關係廣大考生切身利益。各地各校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全面實施校長簽發錄取通知書制度,校長對錄取結果負責。
2.完善信息公開。各地各高校要嚴格按照招生信息「十公開」的要求,堅持以考生為中心,認真執行省、市、縣、校等多級信息公開制度,及時公開招生信息,做到信息採集準確、公開程序規範、內容發布及時,為考生提供政策解讀和諮詢指導,確保招生錄取公平公正。面向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考生的有關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另行通知。
聯繫人:郭莉莉,電話:0591-87844868
福建省教育廳
2020年4月3日
來源:福建省教育考試院、東南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