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君說
此前為業界所期待的P2P領域發放牌照的希望基本宣告落空。
一則由互金整治辦和網貸整治辦共同發布的《關於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轉型為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自發布起,就在行業內引發軒然大波。
這一意見對P2P公司轉型小貸給出明確條件和時間規劃,也意味著自此前文件明確鼓勵網貸機構轉型小貸公司後,P2P平台多年來的野蠻生長正式來到了命運抉擇的分叉路口——在原則上最多不超過2年時間內,要麼轉型上岸、加速合規化成為小貸公司或持牌消費金融,要麼則面臨關停清退,而此前為業界所期待的P2P領域發放牌照的希望基本宣告落空。
不僅如此,對於有意向上岸的網貸平台,指導意見進一步指明了兩條可選路徑:一是可轉型為單一省級區域經營的小貸公司,第二則是可以轉型為全國經營型小貸公司。
源起於英國的P2P網貸平台模式,自2007年正式引入中國至今已經12年。在其誕生初期,人們對這一基於網際網路的新金融探索寄予了普惠金融新階段的期望,這一模式的誕生打破了傳統金融機構在資金融通上的壟斷地位,也給予了那些無法觸及資本市場資金渠道的更多資金需求群體以轉圜空間。因此,在後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裡,儘管頻頻出現不同程度的問題,但監管層還是給予了這種新生業態以最大限度的包容。
但是,隨著P2P資金池的不斷擴大,許多平台開始打政策和法律的擦邊球,其再也不是僅僅處於金融信息的交流和中介定位,而是影響輻射範圍也開始具有了相當的蝴蝶效應,許多甚至成為影子銀行業務的通道或載體,這無疑成為了金融系統的定時隱患。
退一步說,即使是那些謹守底線的正規P2P平台,在跨過資產質量和團隊背景這兩道門檻之後,想要真正做到保障投資者資金安全,如何提升自己的風控能力一直是行業待解題。
相較於銀行等傳統金融機構,P2P本就是次貸平台,很難全面地抓住借款人的家庭、工作、社保等信息,對於資金實力規模有限的P2P平台來說,這種風險傳導往往來得更加快和猛烈。
而在這一次的指導意見中已經明確指出,轉型後的小貸公司,將支持接入徵信系統和將失信借款人納入徵信系統。這也意味著對於P2P平台的投資者來說,借款人將承擔更高的違約成本。
從行業影響角度看,這也進一步倒逼行業優勝劣汰,促使互金機構聚焦普惠金融的定位更加明晰。事實上,強監管所推動的行業洗牌,恰恰是考驗平颱風控能力和可持續發展水平的窗口,對於那些處於領先位置並找到自己的發展模式的平台來說,反而也更容易在規範透明經營中享受市場分化的紅利。
※ 編輯|沈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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