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幹部幹事創業保駕護航!湖北省紀委監委出台「鄂紀勵十二條」

2019-10-10   仙桃日報

我省幹部幹事創業

有省紀委監委保駕護航!

日前,經省紀委常委會議定並報省委領導同志同意,省紀委監委印發了《關於鼓勵和保護幹部幹事創業的意見》(以下簡稱「鄂紀勵十二條」)!


權威發布

中共湖北省紀委 湖北省監察委員會

關於鼓勵和保護幹部幹事創業的意見

(簡稱「鄂紀勵十二條」)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落實「三個區分開來」重要要求,正確把握嚴明紀律、嚴格執紀執法與鼓勵改革創新、寬容工作失誤、激勵擔當盡責的關係,切實營造恪盡職守、勇於擔當、開拓創新、攻堅克難、幹事創業的良好局面,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可以免責的,即免責,不影響對幹部的任用

1.在推進改革中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尚無明確限制的探索性試驗中的失誤,為推動發展的無意過失; 

2.在依法依規履行職責中,工作出現非故意過錯,情節或後果不嚴重的; 

3.在處置突發事件或執行急難險重任務時,未完全按規定程序辦理,及時採取果斷措施妥善處置,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4.在集體決策中對錯誤決策提出明確反對意見或保留意見的; 

5.在決策實施過程中已經履職盡責,但因不可抗力、難以預見等因素造成損失的。

二、可以從輕、減輕的,即從輕或者減輕處理

1.工作中出現失誤,造成一定損失或不良影響,及時採取補救措施,有效挽回損失或消除不良影響的;

2.工作中雖有較大錯誤或造成較大損失但有立功表現的;

3.積極配合調查工作,主動承擔責任的;

4.違規違紀違法行為發生在十八大以前,本人有深刻檢討並主動改正的。

三、可以向組織部門回復不影響幹部任用的,即及時明確回復

1.工作中動機良好,雖出現一定失誤,但後果不嚴重並自覺整改的;

2.因工作中的失誤或錯誤,雖受過黨紀政務處分或者其他處理,但影響期已滿,並自覺整改的;

3.雖有信訪舉報但反映的問題很籠統,或雖具體但經核查無證據證實的。

四、慎重立案處置

對一般性工作失誤或輕微違紀違法行為,未造成實際損失或惡劣影響的,可以採取談話提醒、批評教育、責令檢查、誡勉談話等方式處理,不作黨紀或監察立案處置。 

五、 慎用留置措施

既嚴格執紀執法,又注意維護正常的科研、生產、經營。對科、教、文、衛等企事業單位技術骨幹人員儘量不用或少用、短用留置措施。

六、 嚴格規範函詢,防止對幹部造成不應有的精神困擾

對信訪舉報內容不具體、可查性不強的,一般不作函詢,可以通過談心談話提醒等方式處理。對內容重複或相近的信訪舉報,不作多次函詢。對函詢中幹部所作說明合情合理的,予以採信,並於一個月內函復幹部本人及其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 

七、 為受誣告陷害的幹部及時澄清正名

對信訪舉報反映的問題經查不屬實的,應當在適當範圍內給相關幹部予以澄清正名,並向組織部門予以說明。對誣告陷害者,依規依紀依法從嚴從重懲處。

八、對受到打擊報復的幹部予以堅定支持和保護

對工作中堅持原則、為黨和人民的利益而不怕得罪人的幹部,要旗幟鮮明地予以支持和保護,並積極向黨委(黨組)和組織部門推薦使用。 

九、 認真聽取幹部的申辯申訴

按照實事求是、有錯必糾原則,凡黨員幹部申辯、申訴有理有據的,都應當予以採納和糾正,決不冤枉一個好同志好乾部。

十、 關心關愛受處理處分幹部

做好受處理處分幹部回訪工作,加強思想教育,切實在思想、工作、生活上給予關心,並鼓勵其放下思想包袱、輕裝前進,大膽幹事創業。對認真改正錯誤、表現良好的,及時向黨委(黨組)和組織部門反饋。 

十一、 樹立正確的考核評價導向

對地方或部門黨委(黨組)或紀檢監察機構堅持刀刃向內,主動查處本地本單位違紀違法問題的,上級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時不作減分處理或負面評價,並予以表揚。 

十二、精準執紀執法,防止出現偏差

1.既堅持原則、嚴格執紀執法,推動責任落實,又區別情況、分類處理,結合動機態度、客觀條件、程序方法、性質程度、後果影響以及挽回損失等情況綜合分析,做到寬嚴相濟、精準得當。 

2.注意防止以「容錯」為名搞紀律「鬆綁」,防止「破窗效應」而致紀律「寬鬆軟」。 

3.對不作為、慢作為、假作為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從嚴查處,營造崇尚實幹的良好氛圍。

中共湖北省紀委辦公廳

2019年10月8日印發


省紀委監委出台「鄂紀勵十二條」——

為幹事創業者擔當負責

當前我省部分幹部在幹事創業中因害怕出現失誤而被問責,變得畏首畏尾、裹足不前。省紀委十一屆三次全會工作報告強調,要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切實保護和鼓勵幹部幹事創業積極性。據此,省紀委監委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出台了「鄂紀勵十二條」。

「鄂紀勵十二條」回應幹部關切,在多方面為幹部幹事創業鬆綁減壓。它規定,我省幹部發生「在依法依規履行職責中,工作出現非故意過錯,情節或後果不嚴重的」等5種情況的工作失誤,可直接免責,不影響對幹部的任用。

「工作中雖有較大錯誤或造成較大損失但有立功表現的」「違規違紀違法行為發生在十八大以前,本人有深刻檢討並主動改正的」等4種情形可從輕或者減輕處理。

慎用留置措施。「鄂紀勵十二條」規定,「既嚴格執紀執法,又注意維護正常的科研、生產、經營。對科、教、文、衛等企事業單位技術骨幹人員儘量不用或少用、短用留置措施。」

「鄂紀勵十二條」在全國率先提出「嚴格規範函詢,防止對幹部造成不應有的精神困擾」,還從「為受誣告陷害的幹部及時澄清正名」「認真聽取幹部的申辯申訴」「關心關愛受處理處分幹部」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

堅持激勵與約束並重,嚴管與厚愛結合。「鄂紀勵十二條」要求全省紀檢監察機關「精準執紀執法,防止出現偏差」,防止以「容錯」為名搞紀律「鬆綁」,防止「破窗效應」而致紀律「寬鬆軟」。

「鄂紀勵十二條」的出台,在全省幹部中引起強烈反響。

省委黨校常務副校長陶良虎認為,「鄂紀勵十二條」是「三個區分開來」重要要求的湖北細化版、操作版、落地版,為改革促進派、實幹家、創新者鼓了勁、減了壓、撐了腰,打通了容錯糾錯「最後一公里」,有助於激勵廣大幹部放手闖、大膽干,也體現了寬嚴相濟、精準得當的執紀原則。

聞聽「鄂紀勵十二條」出台,正在精準脫貧一線抓工作的十堰市鄖陽區劉洞鎮鎮委書記楊戰報高興地說:「當前基層三大攻堅戰任務繁重、情況複雜,幹事創業中或多或少會出現工作失誤。『鄂紀勵十二條』是接地氣、關心關愛基層幹部的好政策,我們基層幹部從此可以拋開種種顧慮,沉下身、靜下心,埋頭干、用心干!」

短評

幹事創業者,你大膽往前闖

楊宏斌

金秋時節,「鄂紀勵十二條」正式出台。它寬容失誤失敗,激勵幹事創業,「政策牛肉」多,不少規定的「利好」程度超出人們的想像,令人驚喜。

洗碗者可能打破碗,不碰碗者不會打破碗。我省各級幹部幹事創業、改革創新,會面臨種種矛盾和問題,也難免發生失誤甚至錯誤。給幹事創業者提供寬容、寬鬆的環境和氛圍,就是對他們最好的支持。

省紀委監委出台「鄂紀勵十二條」,旗幟鮮明為幹事創業者遮風擋雨,為他們撐起廣闊藍天,讓幹事創業者吃下「定心丸」,卸下「心頭石」,打了「強心針」,讓他們放下種種顧慮,大膽幹事創業。

「鄂紀勵十二條」圍繞了中心,服務了大局,順應了呼聲,回應了關切,充分體現了對廣大幹部的信任和保護。

如果說,省紀委監委去年出台的服務保障企業發展「十二條」是「黃金十二條」,有力促進經濟發展,那麼,此次出台的鼓勵和保護幹部幹事創業的「十二條」就是「鑽石十二條」,必將進一步釋放廣大幹部的活力,有力促進經濟社會更好更快發展。

「紀勵」相比「紀律」,一字之差,彰顯了「有溫度的紀檢監察工作」。有紀委監委為幹事創業者加油鼓勁,「幹事創業、擔當作為」必將成為幹部新風尚。

我們要對全省黨員幹部說:有各級黨委、紀委為你保駕護航,工作中你大膽地往前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