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艾聞(情感自媒體人)
家庭是一個複雜的結構體,不僅有基於感情的婚姻,還有基於血緣的親情——夫妻感情可以結束,但血緣親情卻是不輩子都無法割捨的。
如果夫妻之間沒有了感情,婚姻中彼此傷害,這樣的關係,其實對孩子的成長也是極其不利的——離婚,對孩子一定是一種傷害;但是,不離,也未必就是對孩子真正的好。
很多人錯誤地認為,只要不離婚,堅持不離婚,就是對孩子最大的愛。這樣的觀念,不僅讓自己過得很痛苦,其實對孩子的身心健康,乃至孩子婚姻家庭觀的形成都是不利的。如果孩子在某些不正的家庭觀念下成長,他們將來應對婚姻的心態,一定也是會模仿沿襲的,那就是寧可放棄自己一輩子的幸福,也要在一段婚姻中委曲求全,甚至沒有底線。
國外相關研究證明過:父親外遇,母親隱忍的家庭中成長起來的孩子,將來面對自己婚姻的時候,要麼自己外遇的幾率高,要麼遭遇外遇後同樣選擇隱忍,這是一種家庭模式的延續,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原生家庭對一個人一生的影響」。所謂父母是孩子的榜樣,什麼樣的父母,通常就會養育出什麼樣的子女。
站在孩子的而言,雖然表面上整個家庭都是圍繞孩子轉,但孩子對於家庭的事務其實是沒有決定權的,他們無法選擇,只能聽從父母決定。
曾經有一篇文章,是一個孩子寫的,大意是:爸爸媽媽,你們離婚吧,別再把你們無能為力經營好婚姻和家庭的原因,歸之於我的存在——很多積怨太深、視如仇敵的夫妻,都會以孩子為理由而不離婚,這樣的家庭中,其實生活得最痛苦的,一定是孩子。
太多的研究已經證明,對孩子最大的傷害,並不是離婚;而是父母關係的交惡,是父母角色的缺失,身處這種家庭環境中的孩子,內心一定是缺乏安全感的。
一個從小在矛盾爭鬥的家庭環境中成長起來的孩子,心理上的問題通常是比較明顯的,他們的內心會認為,最親密的人其實都是惡意滿滿的,人與人之間是缺乏真誠與善良的,是很難和睦相處的,所以他們對人際關係抱有不信任的態度,他們內在也是缺乏安全感的。
夫妻之間,如果矛盾不可調和,最好的方式,還是選擇理性分手,然後共同撫養教育和關心孩子,讓父母的愛不缺位,這是將離婚對孩子的傷害,降低到最小的最好方式。不要因為大人對於經營好婚姻家庭的無能,轉而讓孩子去替父母承擔責任。
最差的父母,就是那些一天到晚彼此爭鬥,惡語相向,矛盾劇烈,卻還堅決不離婚,並且還要把不離婚的理由,解釋成「為了孩子」。這樣做其實不是為了孩子,而是為了自己,因為自己沒有能力經營好婚姻,但是又沒有勇氣去面對離婚。
不是所有單親家庭的孩子都有問題,也不是所有完整家庭的孩子都沒有問題——孩子會不會因為原生家庭而影響身心健康,包括形成不良的婚姻家庭觀,其實跟父母的三觀甚有關係。
三觀端正,內在充滿正能量的父母,就算離婚了,也一樣能夠以自己積極的態度,來影響教育好孩子,對孩子的愛,不會因為離婚而打折,反而會更加投入;但是,那些三觀本來就有問題,滿身都是負能量的父母,就算不離婚,他們對孩子也盡不到基本的責任,只會讓自己身上的問題在孩子身上延續。
所以,就算離婚,只要能過好自己,就會給孩子樹立好的榜樣,也才談得上有能力對孩子好;如果自己都過得不好,一天到晚愁眉苦臉,渾身上下沒有一點積極的態度和能量,就算為孩子死守一份形式上的婚姻,又怎麼談得上這真的是為孩子好呢?
有一句話這麼說的:那些最後害了你的人,都是當初口口聲聲說,我這都是為你好的人。
這句話,最適合於某些父母,不要再拿「我這都是為了孩子好」的說辭,來逃避自己內在的深層問題。
在孩子這個問題上,如果不離婚,但是婚姻能夠幸福,這是最好的選擇;其次就是離婚,但是彼此對孩子仍然付出愛,關心孩子;而最差的,就是不離婚,但又經營不好婚姻,甚至天天爭鬥,並且以孩子作為鬥爭武器的家庭。
如果不得不離婚,那麼,也請為了孩子做好父母的榜樣;如果不得不離婚,那麼,請不要缺失對孩子的愛和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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