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105輛車被強制報廢

2019-09-29     楚門看新鄉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124號令)、《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規定,豫G68727等大型汽車2輛、豫GDE611等小型汽車71輛、豫GLA931等普通摩托車9輛、豫G17078等低速車22輛、豫G河南GU5844原農機號牌1輛達到強制報廢標準,現公告其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登記證書作廢,請機動車所有人向機動車回收企業交售機動車,由機動車回收企業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註銷登記。

駕駛報廢車上道路行駛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對駕駛人將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如若駕駛報廢車上路

就是對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極不負責

而交警也不會允許你這麼做的

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將沒收車輛

強制報廢!同時對駕駛人處以

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來源 / 新鄉車管所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GTEBmG0BMH2_cNUgdlu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