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優雅地告知身體情況和填寫保險受益人?投保必讀

2019-10-05     書語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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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 ,靈遙將繼續為你帶來《手把手教你搞定全家保障:奧斯卡保險通關指南》一書的共讀。

上一篇文章里,我們聊到了規劃全家保障的五個步驟,分別是:

  1. 弄清楚自己為什麼要買保險;
  2. 找到自己需要轉移的風險缺口;
  3. 計算自己需要承擔的責任;
  4. 制定自己的保險購買預算;
  5. 根據自己所處的生命階段,進行保險統籌安排。

現在,你帶著做好的功課,來到了保險公司,告訴了你的代理人你的需要。通常,在支付保費以前,他們便會拿出一張保單,來讓你填寫。



那麼,這份保單上都有哪些內容,需要你額外注意呢?來和靈遙一起讀讀看今天的這篇文章吧!


01.

填寫保單最關鍵:健康告知

說到填寫保單,最關鍵的一步就是健康告知了。

「健康告知」指的是你在購買壽險和健康險,如,重疾險和醫療險時,需要填寫的一張健康問卷。你需要針對問卷表里的每一個問題,向保險公司如實申報你的身體情況,如,是否有住過院等等(示例見下圖)。



如果「健康告知」你一路「否」到了尾,那麼你將順利進入到下一個流程,但是,一旦你勾了一個「是」,那麼,保險公司便可能會要求你提供額外的信息,對你的情況進行人工核實。

雖然各家保險公司不同產品的健康告知會有一些不同,但是,總的來說,這些信息都會左右一個保險公司是否決定把保險賣給你,以及保險費率的高低。

我舉個例子,如果你有在健康告知中存在異常情況,如,你有參加危險運動(如,賽車、攀岩、潛水、跳傘、蹦極),或是你曾經患有先天性疾病,等等,那麼,你的投保流程,可能比普通人更加複雜,或是直接在填寫告知時,被保險公司拒保。

現在,我們回到「人工核實」,在此期間,保險公司則會根據你的身體情況,以及提供的病例資料,給出以下五種核實結果,即,正常承保、加費承保、單項免責、延期受保,或是拒保。

第一個,正常承保,顧名思義,就是影響不大,該怎麼地就怎麼地;

第二個,加費承包,即,因為出現在已有病史增加了以後的患病風險,因此需要增加比普通人多20%的費用。當然,你之後若是出險也是可以進行理賠的,算是一種比較好的情況;

第三個,單項免責,說的是出於對投保者身體狀況的考慮,對某一種器官,或是某種病症不進行理賠,其它部分的疾病可以照常理賠的情況;

第四個,延期受理,指的是先觀察一陣子,再決定是否可以承保;

第五個,拒保,發生在投保人的風險超過了保險公司的承受範圍,一般來說還會影響其它保險公司產品的購買。

那麼,有哪些人可能會被保險公司拒保呢?來和靈遙一起看看作者的總結吧:

  1. B肝患者:小三陽一般會承保,大三陽拒保率非常高;
  2. 超重:體質指數BMI = 體重(kg)/ 身高平方(m)超過26時,會列入加費考慮條件,超過30時,一般需要加費,如若再高,可能會拒保;
  3. 肝功能異常:一般會面臨加費,如果高到3倍以上,可能會延期;如果高到10倍以上,或是成小三陽、大三陽,會直接拒保;
  4. 高血壓:根據不同程度,可能會有除外責任承保、加費承保、延遲承保,或拒保;
  5. 糖尿病:基本上會拒保;

當然,如果你擔心被保險公司拒保,不妨同時投保多家保險公司的不同產品。這樣,即使是同樣的病史,你也可以結合不同的保險公司給出不同的反饋結果,擇優選擇。

另外,如果出現了加費承保或是除外承保,也建議你選擇參保,因為再拖的話,不僅保費會更加的昂貴,而且還可能會因為器官惡化而被拒保哦。


02.

降低理賠風險:如實告知

在了解了核保的情況後,有的小夥伴可能會有自己的小心思:「既然說明情況可能會對自己不利,那不說明自己的病史不就好了嘛……」

打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的相關條例,你如果對健康狀況進行虛報,或是隱瞞的話,是會給你的索賠帶來麻煩的!

一方面,一旦出險,保險公司是會聯網查看你的醫保記錄,和病歷卡的。如果發現你沒有在投保時如實告知,足以影響保險公司的承保決定時,保險公司是可以提出爭議,甚至拒絕賠付的。

另一方面,保險詐欺不受兩年不可抗辯條款限制,一旦涉嫌欺詐,保險公司是有權拒絕賠償的。

因此,本著誠信的原則,你對自己身體的任何「已知」情況,都是要主動告知保險公司的。比如,如實告知條款里有符合你過往病史,而且在醫院門診里有記錄的,都應該如實回答。

但是,如果你確實「不知道」,而且「沒有去做過檢查」,或是「沒有被確診」,那麼是可以回答「否」的。另外,保險公司在清單上沒有涉及到的,你也不用管。

所以,如果你近期有體檢計劃,請先投保,再做體檢。

03.

為什麼說「指定」受益人優於「法定」受益人?

在購買壽險或是意外險的時候,有一欄叫做「受益人」。

起初看到「受益人」這三個字的時候,靈遙也是有疑問的,覺得既然買了保險,萬一出事,不就是會賠付給家人嗎?

其實,並不是的。

這個「受益人」也有「生存受益人」和「身故受益人」之分。

其中,這個「生存受益人」,指的是被保人自己,比如,重疾險的住院理賠金、意外險的醫療報銷和住院津貼、理財類的保險的返還,都是給被保人的。

至於,這個「身故受益人」,那就大有文章了。

首先,按照《繼承法》的規定,如果沒有指定受益人,那麼在理賠時,保險金會作為遺產處理,優先用於償還投保人的債務,如有剩餘,才能夠給法定繼承人。


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

靈遙給你舉個例子,小A,買了一份保額為100萬元的意外保險,身前有房貸120萬元。那麼,在小A意外去世時,若他沒有指定受益人,那麼,這個100萬將優先用於支付銀行的債務,妻子和孩子分得0元。

另外,如果小A父母健在,和妻子育有子女1人,沒有房貸,那麼,小A意外生故時,這筆錢將由小A父母、妻子、和孩子均分。



因此,請在投保時準確指定身故受益人,把保障留給你最想要給的那個人。

那麼,指定受益人應該如何填寫呢?

首先,保險金的指定受益人既可以是一個人,也可以是多個人。

如果你只指定了一個受益人,那麼,所有的賠償金都會歸Ta所有,而,如果有指定多個受益人,那麼,既可以並列,也可有優先順序。

同樣是小A,如果為自己投保了保額為100萬元的壽險,在意外身故保險金的分配上,則可能會有下面2種情況:

第一,指定妻子和女兒均為第一順序受益人,受益份額為70%和30%。

在這種情況下,小A若在亡故時,妻子女兒都生存,那麼妻子得到70萬元,女兒得到30萬元。

而,如果小A夫妻二人同時身故,且無法推測身故順序,那麼,法院會認定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身故,這時,女兒將分得30萬元,剩下70萬元將自動成為遺產,在還債後,由女兒和小A的父母均分。

第二,指定女兒為第一順序受益人,妻子為第二順序受益人,比例都為100%。

這時,如果小A去世後,女兒仍然在世,那麼由女兒領取100%的保額,保費100萬元;如果辦理小明死亡保險金時,女兒也已經過世,那麼妻子仍舊可以獲得100%的保額,保費100萬元。

因此,你在填寫受益人的時候,最好是採取第二個方法,同時指定多個受益人,安排好他們的繼承順序,避免讓保費自動地變成了遺產,引起家庭糾紛。

那麼,若是在投保時,暫無受益人或是沒有指定受益人該怎麼辦呢?你可以通過保險公司提供的售後服務,來修改你的受益人。

以上,便是今天的內容。

現在,相信你已經知道了如實告知對你保費的影響,和在填寫受益人時候的注意事項。

為了避免讓保險成為風險和糾紛,你可一定得在填寫你的個人資料,和受益人的時候,認真考慮清楚保額的分配順序喲~

明天,我們將繼續聊聊在交完保費,填寫完保單後,你還有哪些注意事項。

敬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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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武靈遙,一位踐行著「日讀書一本,日更文一篇」的職業讀書人,本文首發於個人公眾號:書語人間(syrj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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