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捐贈可以抵個稅?怎麼做減稅效果最好?

2020-03-12   理個稅


個人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支出可以在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那麼怎麼捐贈才能扣除?捐贈後個稅該如何計算?

今天小編就結合最新出台的政策來給大家說說在稅務上,個人捐贈不能不知道的那些事~

怎麼捐才能扣除?

個人通過境內公益性社會組織、縣級以上政府及其部門等,向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的捐贈,可以按照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境內公益性社會組織是指按照規定取得公益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社會團體;

個人捐贈時應取得相關的捐贈票據,留存備查,在申報時還要報送《個人所得稅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扣除明細表》。

提醒:捐贈的對象必須是公益性的項目,用於宗教信仰等非公益活動不能扣除;個人直接向受贈人、或者向境外的社會團體的捐贈,也不能扣除。

法規依據:財稅[2008]160號第四條、第五條、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99號


如何扣除?

納稅人計算稅款時,應以按30%比例或全額扣除捐贈額之後的餘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按照適用稅率和公式計算應納稅額。

舉個栗子:小明同志,居民個人,只有來源於境內公司的工資薪金所得,2019年小明的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40萬元。

12月份小明隨手購買的一張彩票,中獎50萬元。兌付獎金後,向某縣政府捐贈享受限額扣除的公益性捐款10萬元。

小明2019年度所得項目主要是兩項:1.工資薪金所得;2.偶然所得。小明的捐贈支出應該怎麼扣除?

1、工資薪金所得中扣除

公益捐贈扣除限額=40萬*30%=12萬元,小明實際捐贈額10萬,未超出限額。計算全年應納稅額=(40萬-10萬)*20%-16920元=43080元。

若小明不在綜合所得扣除捐贈支出,2019綜合所得年應交個稅為40萬*25%-31920元=68080元。因此,在綜合所得扣除捐贈支出少繳稅款2.5萬元。

2、偶然所得中扣除

偶然所得適用的是20%的比例稅率,不減除任何費用,因此在扣除公益捐贈支出前的應納稅所得額為50萬元,可扣除公益捐贈支出最高限額=50萬*30%=15萬元,未超限額。偶然所得應納稅額為(50萬-10萬)*20%=8萬元。

不在分類所得扣除捐贈支出,偶然所得個稅為50萬*20%=10萬。因此,在分類所得扣除捐贈支出少繳稅款2萬元。

3、敲黑板

分類所得稅率都是20%,綜合所得稅率檔次不同,而且還有限額扣除的問題,通過上述栗子可知,個人捐贈支出,在分類所得中扣除,是不能降低稅率的;在綜合所得中扣除,是可以降低稅率的。

因此!小編建議,如果在綜合所得扣除個人捐贈,適用稅率是20%以下的,選擇在分類所得中扣除;如果在綜合所得扣除個人捐贈,適用稅率是20%以上的,則選擇在綜合所得中扣除。但是最終選擇何種扣除項目及順序才是最優的,需要經過測算才知道!


特殊規定——全額扣除

個人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向以下機構、單位進行公益性捐贈,可以全額進行扣除:

  1. 地震災區;
  2. 教育事業;
  3. 紅十字事業;
  4. 公益性青少年活動場所;
  5. 符合條件的基金會;
  6. 敬老院(養老院)、老年服務中心等福利性、非營利性的老年服務機構。

法規依據:財稅[2000]21號第一條、財稅[2004]39號第一條第八款、財稅[2000]97號第二條、財稅〔2003〕204號、財稅〔2010〕107號等

總之,個人進行捐贈時,找准境內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扣除時注意30%捐贈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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