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黨放狂言:「來呀,來抓我呀!」北海交警:成全你!

2019-09-24     欽州檢察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使用規定》要求

年滿18周歲才能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但是

有很多朋友或許不太了解

駕駛非機動車也有年齡限制

15歲,能不能騎電動車?

答案是




你知道嗎?

不滿12周歲騎自行車

不滿16周歲騎電動自行車

上道路行駛是

違法行為!

不滿16周歲騎電動自行車上路

而且還叫囂交警

是什麼行為?

9月21日上午,北海交警第一大隊在北海大道北京路往西方向500米處開展非機動車交通違法整治,期間,兩輛電動車從執勤人員跟前開過時,其中一名男孩子向一旁的交警叫囂:「來呀,來抓我啊」,這囂張的氣焰引起了執勤人員的注意,再仔細一看開車的還是個毛頭小子,且其中一輛電動車搭載了三人,執勤人員立馬用對講機呼叫路口的同事把這兩輛車截停。很快,路口傳來成功將車攔截的消息。

民警正在對其進行教育。潘冬梅 攝

經核實,兩輛電動車的駕駛員與車上乘客共五人均是未滿18歲的在校學生,當被問及為何向交警挑釁,喊出「來呀,來抓我呀」這樣的話時,喊話的學生稱只是開個玩笑而已。

執勤人員對五名學生普及了未滿18周歲和超員駕駛電動車上路有可能造成的嚴重後果後,五名學生紛紛表示已經意識到自己的錯誤,並保證以後不會再有這樣的行為。

最後,執勤人員暫扣了車輛,同時通知學生家長儘快前來處理相關事宜,且針對此次事件大隊還安排警力前往了該五名學生所在學校,要求學校加強對學生未滿18周歲駕駛電動車的監管,共同保障廣大學生的人身安全。

晚報君在此提醒:

未滿16歲的孩子,身體、心理等方面條件不適合騎電動車。電動車的車速遠高於自行車,而未成年人尤其是中小學生又年少逞強好勝,車速過快,遇到突發情況時的處置能力有限,更容易釀成交通事故。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一、電動自行車一定要年滿16周歲的人員,才能騎行。

二、16周歲到18周歲的未成年人,只能自己單獨騎行,不能載人。



三、年滿18周歲的成年人,在駕駛電動自行車的時候,只能搭載1人。


被搭載人必須坐在後排,不能側坐,側坐容易引起後仰,非常危險;也不能打傘,在拐彎過程中,容易影響駕駛員觀察視野。


晚報君在此交警呼籲廣大學生家長,要主動約束和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規則,積極妥善解決好子女上下學交通問題,共同維護保障好學生的出行交通安全。同時希望校方加強督促,杜絕未成年人違法駕駛電動車現象。

來源:北海晚報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EAV1ZW0BJleJMoPMIe9H.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