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發通知:讓豬「上樓」,養豬用地更寬鬆了?附養豬用地政策

2019-12-30   走街串巷一壺酒

農業生產,土地是關鍵。有很多地區由於土地面積或者用地的限制,導致生豬養殖不能如農戶所期望的進行。為了將土地的影響減到最小,最近,有關部門表示中國繼續加大生豬養殖用地保障,並且新出台了一份通知,允許「建樓」養豬。



養殖設施允許建設多層建築傳遞出一個信號:用地政策比以前更寬鬆了。為了加快生豬產能恢復,除了允許豬「上樓」,各部門還發布了以下便民政策:

1、 養殖設施用地,可以少量占用永久基本農田

這在以前,是絕對不允許的,而如今政府已作出退讓,不過占用的土地面積必須補劃。

考慮到生豬養殖也屬農業生產範圍,為支持生豬養殖發展,現行規定將生豬養殖用地作為設施農用地,按農用地進行管理,不需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允許占用一般耕地。

2、 取消了生豬生產附屬設施用地規模不超過15畝的上限規定

生豬養殖圈舍、場區內通道及綠化隔離帶等這些生產設施,用地規模可以根據生產需要確定,沒有明確限制;

增加養殖生產必須配備的糞便、污水等廢棄物處理附屬設施,用地規模可以超過15畝,但不得超過養殖項目用地規模7%,保障生豬養殖生產的廢棄物處理等設施用地需要。

此項政策,最大程度地保障了生豬養殖生產的廢棄物處理等設施用地需要。



3、 生豬養殖用地作為設施農用地,按農用地管理,不需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

本次生豬養殖用地保障政策,是在原國土資源部、農業部《關於進一步支持設施農業健康發展的通知》已明確的用地支持政策基礎上,針對當前生豬養殖用地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障礙,進一步提出了用地支持意見。

在用地取得方式上,允許養殖場(戶)與鄉鎮政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通過協商並簽訂協議後即可獲得用地,並開工建設。

但同時,為便於加強用地監管、確保農地農用,鄉鎮政府還需要將用地協議與設施建設方案報縣級自然資源部門和農業農村部門備案。縣級部門通過備案發現設施建設存在各方面問題的,有責任及時告知鄉鎮政府進行糾正。

對於養殖戶來說,此項政策大大縮短了前期建設周期,讓養殖戶儘快完成設施建設,早日投入生產。

4、 國家對生豬養殖的用地規模不再做統一規定,由各省(區、市)根據自身情況自行確定

這些扶持政策、用地政策是對過去限制的突破,也是向社會各界表示:生豬養殖用地比過去更容易獲得。



該政策的出台,對於養殖戶們來說無疑是個大好時機,穩定生豬生產,從根本上解決養殖用地問題。在這裡也要提醒占用未利用地進行生豬養殖的朋友們,一定要注意對生態環境的保護,合理選擇養殖地址。(惠農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