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朋友圈的代購「坑」了,怎麼辦?

2019-10-17     央視社會與法

在「央視社會與法」的後台,有很多網友關心「朋友圈代購」的問題。和電商平台、海淘網站比起來,每個朋友圈代購「人肉帶回」的宣傳文案都讓產品看起來更靠譜、保真,而藉助微信的聊天功能直接和賣家溝通的方式也能更迅速地獲得買家信任值。

那麼問題來了,你怎麼知道」人肉帶回「就是真的?面對朋友圈代購的那些「坑」,我們又該怎麼辦?給小編幾分鐘,讓你看清這件事!

朋友圈代購常見的那些「坑」

一級「坑」:朋友做代購

近幾年,你的朋友圈裡沒幾個同學、朋友做代購的,都說明你社交圈不完整。可往往因為這樣一層關係,信任度會比其他渠道認識的代購高,也不會覺得對方會賣假貨給自己,但朋友情誼深,代購水更深,買到假貨也無可奈何。

二級「坑」:「半熟不熟」做代購

通過中間人介紹「靠譜的代購朋友」是消費者找代購的另一種方式。這種「半熟不熟」的人際關係讓很多代購商帶上偽善的面具,明目張胆地出售所謂的正品,讓你「欲訴無門」。

三級「坑」:陌生代購

消費者通常是通過廣告或者各網絡社區的評論區獲取代購商的微信帳號。這類代購商通過製作虛假的交易記錄讓消費者信以為真。殊不知,轉帳已半月有餘,產品未收到,代購商也聯繫不到了。

面對上面這些「坑」,我們在朋友圈代購時,想要辨別真假可從以下幾點著手

1、爆款產品「貨源充足」

小本經營的代購往往不會在家囤太多貨,遇到爆款產品還「貨源充足」的情況,一定要留意是否有詐!

2、奢侈品「不滿意包退」

大部分代購基本都是售出後就不予退換的,如果遇到了「不滿意包退」的代購,一定要注意!

3、只直播,不消費

許多代購為了證明清白,會直播代購,但是只直播不消費,你就要注意其中是否有貓膩了!

4、批量代購有單獨發票

在購買產品前,可以先詢問是批量購買,還是單獨購買,若出現批量購買還可以提供單獨小票,你就要注意了,批量購買售貨員一般都會把所有商品列印在一張收據上。

5、商品價格比專櫃低太多

代購所賺的利潤一般都不會太多,如果出現商品價格低得離譜的情況,就要分辨是不是假貨了。

在微信找私人代購與在電商平台購買不同,它是一種通過微信聊天完成的商品交易行為,因此維權只能通過民事訴訟。但很多消費者都不知道賣家叫什麼,維權難度可想而知。可現在,小編告訴你,除了加強自身防範意識之外,新法規的實施也將為你提供更多的保障!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第十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但是,個人銷售自產農副產品、家庭手工業產品,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和零星小額交易活動,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不需要進行登記的除外。

第十二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經營活動,依法需要取得相關行政許可的,應當依法取得行政許可。

第十三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應當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和環境保護要求,不得銷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規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務。

第二十九條 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發現平台內的商品或者服務信息存在違反本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規定情形的,應當依法採取必要的處置措施,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本法規對代購商的經營資質進行了規範。這就意味著,從新法規2019年1月1日實施起,所有微信朋友圈裡的私人代購,都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依法取得行政許可,並需要在其首頁顯著位置公示營業執照信息、行政許可信息。如果沒有這些資質,那就是非法經營

那如果公示信息都完備,但還是買到了假貨,又該怎樣維權呢?別怕!新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對電商平台經營者的行為有明確約束

第三十八條 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平台內經營者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未採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平台內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對關係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對平台內經營者的資質資格未盡到審核義務,或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八十三條 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違反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對平台內經營者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未採取必要措施,或者對平台內經營者未盡到資質資格審核義務,或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並處五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有了這些法規的約束,真是讓喜歡「買買買」的消費者對此類網購方式多了幾分信心。現在,再遇到各類商家的不法行為,你知道怎樣用法律的武器進行維權了嗎?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CbOX4G0BMH2_cNUgTUp_.html